作者meat5566 (干你妈一级乡民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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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不服 #19FSA05d 判决
时间Thu Jan 19 16:10:07 2012
官官相护何时了
那你这样要怎麽赔偿我受到的损失?
我起码两天没办法用ptt
还是我们应该来试试看民法179和184?
检附法条给你吼
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
无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损害者,应返还其利益。
这样的一个规定很明显有漏洞
自己看id_problem
从2005年到现在只有接近200篇更新资料文
平均下来是一年约25~30篇
又ptt在2007年9月16日有1,500,000名使用者
到现在应该成长不少
以当年的数据计算
一年会更改资料的比率约(我帮你算多一点 用30算
30/1,500,000 约是十五万分之三 五万分之一
也就是五万个使用者会有一个人出来改资料
那请问剩下个人怎麽办?
再者 板规规定的资料不实 并没有提到与现况不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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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2.2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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