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lyly (请勿拍打与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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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不服 #1Fn3IvQz 判决
时间Tue May 29 22:51:00 2012
判定保留帐号为上站次数最多者
避免使用者规避处分而短期间移转帐号
而非以使用者的希望来选择保留之帐号
另外提醒帐号不得移转、出借使用
相关规范亦有明文列之
至於同注册信箱之帐号 视为同一使用者
※ 引述《conniefiona (Connie)》之铭言:
: fadein为最早申请,之後转给朋友潜水用无发推文记录,登入IP应该也不同,
: 不懂为什麽是退注这个,本尊应为常用的帐号不是吗?
: fadeinout为合购开团id又在Y拍转让合购物,其罪最重,予以删除也是应该的。
: mofya为今年某社团方便发认证信申请,没啥用途也没啥发文,在处理条例中,
: 最像分身?删除。
: conniefiona注册内容不实,应为退注,其看最近上站次数这id上站次数最为频繁。
: 不是这应为退注吗?(话说我一直在等退注,但送审真的需要一段时间…)
: 我表示fadein被退注conniefiona被砍除的判决表达异议,两个判反了。
: 在申请前我就自招所有分身帐号,也承认conniefiona虽是我使用,但申请人为我妹,
: 所本质上虽为我的,但事实上为注册不实,期间为方便查证同一电脑使用,
: 也没有使用跳板或我妹登入,企图混淆登入记录,
: 站方可查登入纪录内我妹很久没使用了...都是我id。
: 查最近上站记录在所有帐号中只有conniefiona有在使用,其余皆无。
: 那个abc我真不知道是谁,估计是哪个时候朋友申请不过借我email,查ip也知道不同。
: 请查证。
: ※ 编辑: conniefiona 来自: 114.40.189.199 (05/29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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