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2k1 (Ric)
看板ILoveCEP
标题[情报] 创创讨论课选课 Q & A
时间Mon Feb 9 23:59:32 2009
请大家花点耐心了解一下规定,免得影响你的权利。
(请注意黄色的 Q&A!!)
=============================================
Q01: 要修几个学期?
A01: 两学期 (上与下)。
Q02: 何时修?
A02: 加入学程之後之头两个学期。
Q03: 何谓 "免修"?
A03: 如果你
(1) 有与讨论课冲堂之必修课,或其他类似之无法抗拒之原因;
而且 (2) 已达学校规定之最後一年修业年限 (如: 大四),而无法在下学年
选修讨论课。
得向学程办公室提出免修申请,通过後以 "参加三次活动并撰写心得报告"
替代之,经办公室审核通过之後始得抵免该学期之讨论课。
Q04: 何谓 "延修"?
A04: 如果你因故无法於规定期间选修讨论课,但又不符合免修资格,得向学程
办公室提出延修申请,通过之後始获得延修资格,且必须於下一个学年立即补修。
Q05: 获得免修或是延修资格的人,还要选该学期的讨论课吗?
A05: 千万不要!! 选了我也不会让你过... (没来上课怎麽过?)
Q06: 何时申请 免修 或是 延修?
A06: 每学期初,请注意学程公告之申请截止日期。预期不受理。
Q07: 每学期都要 重新申请 免修 或是 延修 吗?
A07: 是的!! 每次申请的有效期限是一学期。
Q08: 没有按照以上规定修会怎样?
A08: 再见!! 丧失学程资格...
Q09: 有学分吗?
A09: 97 学年度 --- 没有。
98 学年度以後 --- 上下学期各一学分。
Q10: 可以多修几个学期吗?
A10: 可以,但是有鉴於修课人数众多,所以我们不鼓励,也不禁止。
(其实这点还要确认一下,同样的课名要重复选修好像要特别注明)
Q11: 可以只修两个上或是两个下吗?
A11: 不行,因为是 (上) 与 (下)。
Q12: 可以先修下再修上吗?
A12: 照学校的规定,没有修过上的人,下应该会被档修 (待确认)。
而且我们上下的课程大纲不同,所以也不希望这样修。
Q13: 多修几个学期可以多得几个学分吗?
A13: 你自己的毕业学分要依照你自己系所的规定,而学程方面则是最多承认两学分。
Q14: 有学分之後会有分数吗?
A14: (待确认: 没有 --- 希望不用打分数...)
=============================================================
以上,想到在补充或修正。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