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raguay (巴拉圭)
看板IVERSON
标题[专栏] 艾弗森传(3):篮球?
时间Thu Mar 11 17:42:46 2010
资料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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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弗森传(3):篮球?
2010-03-06 08:58:09 由 寮典匠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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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艾弗森曾经打过教会女篮。她念念不忘孩子出生时的长胳膊,她觉得那是
儿子的未来。阿伦-艾弗森九岁了,妈妈像赶一匹倔脾气的小驴子一样,把他
拖去篮球场。孩子沿路号啕闹腾,简直像被逼着上刑场。
他从小养成了逆反心理和不顺从的脾气,所以,即便是亲妈,他也不愿意乖乖
顺从。何况,篮球?80年代初的篮球运动在电视转播中呈现的是运动员们短衣
短裤,不戴护具,发生冲撞时裁判便犯规制止 拜托!这和身披盔甲、横扫千军
的橄榄球差太远了。这种运动,温柔到近乎娘们。那应该是小姑娘们玩的游戏
吧。
2001年,安-艾弗森对《SI》杂志谈到艾弗森第一次打球的情景时,回忆起自己
曾板着脸恶狠狠地喝令:“今天你必须去练篮球!”
阿伦-艾弗森第一次被揪上了篮球场,开始了自己首次与篮架的对决……那里有
许多他打橄榄球的朋友,一群穷极无聊、精力过剩的孩子们,这缓解了他的情绪
。既然兄弟们不会因为他打篮球这种娘们运动而嘲笑他,那就无所谓啦……回家
之时,他心里还是满揣着职业橄榄球员的梦想。
可是,篮球?这运动其实也不坏嘛。
安-艾弗森忙於家务,有时每天要工作18个小时。做爹的弗里曼工作有一搭没一搭
,於是有闲来教阿伦打球。不过,他摆老师资格的时日也着实短暂。儿子无师自通
,老爸不久就瞠乎其後。阿伦-艾弗森的个头始终没高起来 每天在齐膝深的污水里
走路,打开冰箱空空如也,当然不可能跟每天火腿燻肉热狗高热量的白人胖子们比
身高。然而他快而健壮,却是来自天生。对他来说,篮球最容易过的第一关就是对
抗一个打惯橄榄球的孩子,视冲撞若等闲。篮球等级的碰撞对抗,在他看来犹如
搔痒。
但是,弗里曼至少给了艾弗森一样东西:他是个粗人,打篮球时也不会轻声细语。
和艾弗森一对一,在孩子面前得一分,他也会得意洋洋吼着:“来呀,小子!”
他一点都不像个慈父,但这对艾弗森有好处:从一开始他就明白,篮球场上,
没有情面和怜悯可讲。
篮球进入他的生活後,他便时常跑去附近的街头球场、公园里打球。与他唱对
台戏的,是同样的贫民窟孩子,或是穷极无聊的小混混们。野路子厮混,压根
不知道学院派篮球为何物。水准良莠不齐,动作七枝八叉。不规则的吹罚、野
猫般的抓挠、恶意犯规、推搡、吵闹、垃圾话。阿伦-艾弗森在人群里跌跌撞撞
地学习着篮球,对那些乱七八糟的聒噪甘之如饴。小孩子们即便凶恶,总比人
高马大、不留情面的弗里曼好对付。
自己的家庭,除了母亲之外的一切都阴暗得令人绝望。橄榄球是光辉梦想但充满
了奔杀、冲撞和令人喘不过气的紧张。只有篮球 这项还没来得及成为阿伦-艾弗森
的未来理想的爱好,於是成为理想与现实之间的一个小桃花源。这里的对抗不算
激烈,这里的对手迅速被他赶超。他可以把篮球当作纯粹的娱乐。他在橄榄球上的
速度、强韧和敏锐,使他在篮球场上随心所欲。
而且,篮球还有一项橄榄球没有的特质。橄榄球强调整体配合,强调队友之间的信任
,众志成城方能百战百胜。所以他必须在进攻端独自面对山呼海啸而来的对手,
需要寻找队友……可是,篮球允许你独自去挑战对手。四目对视,晃动,欺骗,
猜透对方心思,先出一步。玩弄对手,晃过,得分结束进攻。就像西部牛仔们在
仙人掌与夕阳下的决斗一样过瘾。在每个一对一得分的瞬间,艾弗森可以像其他
孩子一样,满足自己当英雄的慾望。
街头篮球不像学院派或职业球队:铁打营盘流水的兵,公园与篮架不变,队友则
今是昨非。哪家的孩子又被拘留了,哪家的大人又被打伤了,哪家正忙於逃避警察
追捕了。阿伦-艾弗森最初的篮球世界没有固定的队友。於是,他习惯於做一个英雄。
街头篮球是若干组简化的一对一;拿着名街头篮球痞棍大师哈蒙德的话说,“如果
你在街头篮球回避单挑或者规行矩步,大家就会像笑个娘们一样嘲笑你。”互递垃圾
话,叫阵,一对一,战而胜之。艾弗森成为汉普顿街头篮球的名人。
他的风格逐渐成形。因为把篮球视作爱好,次於橄榄球,所以他从来没有把篮球技艺
去仔细雕琢、打磨和矫正。没有人教导过他学院派篮球的标准,所以他也无所谓以他
的性格,即便有人告诉他篮球“应当如何打”,他也未必会当真。很多年後,他的
投篮姿势依然不算标准。他的出手奇快,他的运球手让人产生翻腕的错觉,他有各种
不规范、不标准的醉八仙姿势。实际上,他的大多数篮球技术细节,都是为一对一
而生的:出手过快?因为他需要把握稍纵即逝的一对一空间;大幅度左右拉球?那是
为了摆脱对手。学院派不会理解他的招式和套路,因为学院派从没经历过他在汉普顿
的安德森公园那些摸爬滚打。在街头,胜者可以继续打球,败者就必须被淘汰出场,
并且被嘲笑和羞辱。
13岁上,他去参加了退役球员博-威廉姆斯在堪萨斯举办的篮球夏令营。这是他
第一次跑这麽远,去做跟篮球有关的事情。在那里,他初次领略到汉普顿之外的掌声。
他的胆子正一点点变大。他发现,原来他也可以依靠篮球来博取掌声和荣耀 一种
与橄榄球截然不同的玩意。当然,同样需要对抗那些强悍的对手。妈妈早就挥汗如
雨地告诉他,世界上没有一个行当是容易的。
多年以後,阿伦-艾弗森这样说:“我总是觉得我会投失前20投,并且相信那第21球
一定会进。我只是不停奋斗。”那是夕阳下的街头球场给他的教训,一如他的街区
一样,他的篮球世界也在告诉他弱肉强食、胜者生存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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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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