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ylocaine (寂静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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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日修订国籍法非婚生子女经承认即可拥国籍
时间Fri Dec 5 17:09:25 2008
※本篇新闻来自中广新闻网 叶柏毅 2008-12-05 14:11
日本「国籍法」修正草案,今天上午在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通过。新法规定,未婚的日籍
男性和外国籍女性所生下的非婚生子女,只要获得父亲承认,子女就能获得日本国籍。
日本最高法院今年六月,就一名未婚日籍男性,和菲律宾女性所生的孩子,要求要让小孩
获得日本国籍一案认为,认为把父母结婚与否,当做小孩是不是能取得日本国籍的条件,
是一种「不合理的歧视」,因此裁定小孩可拥有日本国籍。
http://n.yam.com/bcc/international/200812/20081205280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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