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st (这些分钟你有没有想过我?)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闲聊] 放弃美国籍前记得要先脱产
时间Tue Jan 6 15:05:43 2009
刚刚乱逛时看到的另一个旧闻,简单的说, Heroes Act of 2008 这个法案
里面为了筹措给退伍军人及家属的财源,向准备利用放弃美国公民或居住十年
的永久居民徵税。
在放弃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同时,美国政府会当作你所有的财产在当天已用
"合理市价" 卖出、超过六十万美元的部份会课徵当年度的资本利得,不缴者
可将财产没入。
所以哪天发达了又要回来台湾当官的话,记得先脱产啊~
条文原文:
http://www.govtrack.us/congress/billtext.xpd?bill=h110-6081
http://0rz.tw/6f5lb 在 Revenue raising provisions. 下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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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8.4.16
※ 编辑: pest 来自: 60.248.4.16 (01/06 15:22)
※ 编辑: pest 来自: 60.248.4.16 (01/06 15:26)
1F:→ saltlake:算啦 去当加拿大人好啦 :p 01/06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