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ndo (轻拂的风)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DV 与结婚
时间Wed Jun 30 12:01:00 2010
※ 引述《alth (枫香晚花静)》之铭言:
: ※ 引述《wonderwall (好想弹吉他他他他他)》之铭言:
: : 最好的时间点是 寄表格DS-230 I 回去给KCC的时候 就填上配偶的名字
: : 并缴交 Ds-230 II and DSP120
: : 此时不用真的结婚 只要在移民面谈之前结婚并提出证明就好
: 不好意思想请教一下各位,如果是在这个时间点填配偶的名字,那结婚日期怎麽填呢?
: 这样会不会有实际结婚日期与递交表格日期不合的问题?
建议你先去登记结婚 确定日期 再送件
你也可以先填配偶 结婚日期空白 面试时再补写日期
DS230是给面试的移民官审的 KCC负责的是DSP120
不信你可以用你的Case No. Email给KCC问 他会建议你面试时补件就好
一般国外的DV讨论群组都是建议先寄DSP120跟条码给KCC即可 等面试时再补DS230
我Email给KCC问过 他是建议先寄DSP120;DS230跟一张照片就好 剩下的面试再补
(网站写两张照片 但KCC制式回文写一张)
: : 第2好的时间点 就是移民面谈之前结婚 在面谈当天重新填写表格 DS-230 I
: : 并补缴配偶的ds-230 II and DSP120 表格
: : 理论上 只要在移民面谈的时候能够说服移民官你们的婚姻的可靠性
: 若是在第二个时间点提出,会有名额限制的问题吗?
你面试前结婚 如果还附送三个未成年小孩 一旦面试通过都可以拿绿卡 没名额限制
前提是你要说服移民官 拿出证明你们不是为了绿卡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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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1.42.114
1F:推 alth:感谢大大精辟的解答~ 06/30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