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ie2 (新挑战)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I-140: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时间Thu Jun 16 13:02:24 2011
我的 EB1b (outstanding researcher) I-140 等了快十一个月 (Texas center)
最近在我不断催促律师去循问进度的情形下,终於等到了答案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一张
这个是比直接 deny 好一点(可以回覆)但是比RFE差的情形
板上好像还没看过这种 case,算是抽到稀有闪亮卡了吗?
这件案子有太多奇怪之处,我最近要跟律师研究如何回覆,不过也上来徵求一下
看大家能不能帮帮忙,想想办法,在此先谢过。
首先奇怪的是回覆的期限,律师今天打电话跟我说,其实这张 letter 他们早就
收到但是不知为何没有处理;现在要在两星期内回覆。我就问律师,那到底什麽
时候收到的,律师说他也不知道,文件上没有日期。我 check 之後的确没有。
至於为什麽USCIS公文该有日期却没有,信又为什麽会本来没发现後来又冒出来,
这些就不得而知了。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的主要论点有三:
1.Application中未能证明我有三年以上的 research 经验(这是 EB1b 必要条件)
2.Application中未能证明公司愿意永久雇用我做 research 相关工作
3.EB1b的申请在六项客观条件中要满足两项,移民局判定我有满足两项,但
整体来说仍不够 outstanding
其中 1 2 两项让我非常生气,因为这些都是基本要求,我不是公司第一个也不会
是最後一个办 EB1b 的人,律师应该都有公版 application 可以套用,为什麽会
弄到这边也发生问题实在让人费解。尤其是 1 项,念了 phd 的人谁没有三年研究
经验?但是仔细检查当初的 application,的确没有直接提到这点!所以移民局
没看到就认为没有。
第 2 项律师说他会去处理,就先不讨论。
六项客观条件中,我满足
- Evidence of the beneficiary's participation, either individually or on
a panel, as the judge of the work of others in the same or an allied
academic field.
(曾经帮期刊、会议当 reviewer、TPC)
- Evidence of the beneficiary's original scientific or shorlarly research
contributions to the academic field
(根据推荐信的说明证明我有满足)
但是我也绝对符合
- Evidence of the beneficiary's authorship of scholarly books or articles
(in scholarly journals with international circulation) in the academic
field.
但这项被移民局判定不符,理由是无法确认 Transaction on Networking 和
Mobile Computing and Communication Review 是"在国际间发行"的期刊。无言。
另外移民局认为,六项满两项只是标准之一,更重要的是此人是否「超越同侪地优
秀」,而我的 application 无法 establish 这一点。
现在想跟大家讨论的是,如何回应这个 Intent to Deny
我的计画是:
1.向博士班老板要一封额外的信,证明我已从事 research 多年
2.让律师处理公司的部分
3.1 先说明我是六项符合三项(说明那些期刊是重要期刊)
3.2 至於如何 establish 我是 outstanding 的部分,我觉得实在不太有好的idea
下面列出移民局提出的部分,希望大家能帮我想一下。感谢。
移民局有提到
(1)当初交件的时候也有提供 citation count,有两百多应该不算太少,但移民局
认为 citation count 无法证明我的 publication 有 significant value…
(2)参与 peer review 是科学领域的常态,因此参与 peer review 无法证明我是
outstanding(这点我同意)
(3)无法经由发表的文章证明 "sets him apart from others in his field through
eminence and distinction"…这要如何证明,得 best paper award吗?可惜没有
(4)虽然有submit patent 但无法证明 patent 有实际商用价值
所以说可以用来描述自己是 outstanding 的方式好像都被堵住了,到底要怎麽杀出
一条生路,还请大家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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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75.25.125.134
1F:推 chjong:你去mitbbs.com的immigration版去看 有很多资料 06/16 15:19
2F:→ chjong:如果最後真的被拒 可以申请eb2-niw 门坎比较低 06/16 15:21
3F:→ chjong:当然 公司有sponser的话eb2也可 06/16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