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ie2 (新挑战)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Eb1b I-140: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时间Tue Jul 26 12:04:59 2011
跟大家 update 一下进度
後来我和律师一起草拟如何回应这个 NITD
采用的方式是
(1) 说明1和2 两项必要条件其实符合
(2) 以 conference 和 journal 的 impact factor 说明这些都是重要的会议期刊
(3) 以本领域平均 paper ciation count 证明我的 citation count 相对优秀
(4) 以 citation 发行的国家来证明研究有国际能见度
(5) 说明 IEEE / ACM 是国际组织因此 ToN 是国际期刊无误
就在回应寄去 uscis 後三星期,收到通知说我的 I-140 通过了
真是让我措手不及,因为比想像中来得还快
所以说,就算收到 NITD 也不用气馁,好好研究怎麽回应,还是有机会翻盘的
※ 引述《genie2 (新挑战)》之铭言:
: 我的 EB1b (outstanding researcher) I-140 等了快十一个月 (Texas center)
: 最近在我不断催促律师去循问进度的情形下,终於等到了答案
: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一张
: 这个是比直接 deny 好一点(可以回覆)但是比RFE差的情形
: 板上好像还没看过这种 case,算是抽到稀有闪亮卡了吗?
: 这件案子有太多奇怪之处,我最近要跟律师研究如何回覆,不过也上来徵求一下
: 看大家能不能帮帮忙,想想办法,在此先谢过。
: 首先奇怪的是回覆的期限,律师今天打电话跟我说,其实这张 letter 他们早就
: 收到但是不知为何没有处理;现在要在两星期内回覆。我就问律师,那到底什麽
: 时候收到的,律师说他也不知道,文件上没有日期。我 check 之後的确没有。
: 至於为什麽USCIS公文该有日期却没有,信又为什麽会本来没发现後来又冒出来,
: 这些就不得而知了。
: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的主要论点有三:
: 1.Application中未能证明我有三年以上的 research 经验(这是 EB1b 必要条件)
: 2.Application中未能证明公司愿意永久雇用我做 research 相关工作
: 3.EB1b的申请在六项客观条件中要满足两项,移民局判定我有满足两项,但
: 整体来说仍不够 outstanding
: 其中 1 2 两项让我非常生气,因为这些都是基本要求,我不是公司第一个也不会
: 是最後一个办 EB1b 的人,律师应该都有公版 application 可以套用,为什麽会
: 弄到这边也发生问题实在让人费解。尤其是 1 项,念了 phd 的人谁没有三年研究
: 经验?但是仔细检查当初的 application,的确没有直接提到这点!所以移民局
: 没看到就认为没有。
: 第 2 项律师说他会去处理,就先不讨论。
: 六项客观条件中,我满足
: - Evidence of the beneficiary's participation, either individually or on
: a panel, as the judge of the work of others in the same or an allied
: academic field.
: (曾经帮期刊、会议当 reviewer、TPC)
: - Evidence of the beneficiary's original scientific or shorlarly research
: contributions to the academic field
: (根据推荐信的说明证明我有满足)
: 但是我也绝对符合
: - Evidence of the beneficiary's authorship of scholarly books or articles
: (in scholarly journals with international circulation) in the academic
: field.
: 但这项被移民局判定不符,理由是无法确认 Transaction on Networking 和
: Mobile Computing and Communication Review 是"在国际间发行"的期刊。无言。
: 另外移民局认为,六项满两项只是标准之一,更重要的是此人是否「超越同侪地优
: 秀」,而我的 application 无法 establish 这一点。
: 现在想跟大家讨论的是,如何回应这个 Intent to Deny
: 我的计画是:
: 1.向博士班老板要一封额外的信,证明我已从事 research 多年
: 2.让律师处理公司的部分
: 3.1 先说明我是六项符合三项(说明那些期刊是重要期刊)
: 3.2 至於如何 establish 我是 outstanding 的部分,我觉得实在不太有好的idea
: 下面列出移民局提出的部分,希望大家能帮我想一下。感谢。
: 移民局有提到
: (1)当初交件的时候也有提供 citation count,有两百多应该不算太少,但移民局
: 认为 citation count 无法证明我的 publication 有 significant value…
: (2)参与 peer review 是科学领域的常态,因此参与 peer review 无法证明我是
: outstanding(这点我同意)
: (3)无法经由发表的文章证明 "sets him apart from others in his field through
: eminence and distinction"…这要如何证明,得 best paper award吗?可惜没有
: (4)虽然有submit patent 但无法证明 patent 有实际商用价值
: 所以说可以用来描述自己是 outstanding 的方式好像都被堵住了,到底要怎麽杀出
: 一条生路,还请大家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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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5.25.125.134
1F:推 agill:恭喜喔 07/26 12:13
2F:→ francislin:恭喜呢 也谢谢上来继续分享进度 07/26 12:37
3F:推 kakuo:恭喜!败部复活感觉应该更爽!! 07/28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