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hong ()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公民配偶用ESTA入境转换身分
时间Sun Sep 4 04:47:35 2016
各位好,
在本版和网路爬文做功课後,大致上了解用ESTA入境渡假60天多後用I-130+I-485转换绿卡
的方式,唯关於实际情况还有几点不清楚想请教各位有经验的版友分享: (也欢迎用私信回覆)
身分背景:
男:美国公民
女:台湾公民
1.我了解ESTA免签的目的就是观光探亲,请问台湾公民配偶在申请70-90天的免签时,实际上入海关是如何说明的呢? 譬如如何解释住处或预订旅馆,需要提供到完整行程的计画,或说住亲友家之类的? 若加上用短期游学(周时数不超过18小时)的目的会更好吗?
2.若预计今年11月先在台湾登记结婚,等家事处理好後,过两三个月再去美国,请问这样是
男先入境还是女先入境会比较顺利呢? (我想同时入境应该是不妥当的) 我想我不确定的地方在於,海关是否会有资料显示配偶现居地及国籍,妻子在入境时是否需
说明先生在哪里?
以上,先谢谢各位的建议!
P.S.目前的备案是登记後即刻从台湾申请CR-1,若AIT依然有住满六个月的规定,就自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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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6.27.211.16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Immigration/M.1472935658.A.3DA.html
※ 编辑: alanhong (66.27.211.164), 09/04/2016 04:49:15
※ 编辑: alanhong (66.27.211.164), 09/04/2016 04:49:53
1F:→ cchris: 1必须是真实的观光目的,越短的观光风险越小,越能拿到90天 09/04 07:57
2F:→ cchris: 只要被认为是低风险的观光客,怎麽答都合理;不宜读书 09/04 07:59
3F:→ cchris: 正常的观光客是什麽样子,就什麽样子;而且手机电脑都不能有 09/04 08:00
4F:→ cchris: 任何说谎的证据,有需要都会叫你拿出来检查,寻找email/简讯 09/04 08:01
5F:→ cchris: 2只要符合1,怎麽样都ok;配偶在哪里也不是重点,重点在自己 09/04 08:02
6F:→ cchris: 和原居国有无连结,是否为真实的观光客;绝对不要说谎 09/04 08:02
7F:→ cchris: CR-1一律递件I-130到美国,多年前早已不能向AIT申请 09/04 08:03
8F:→ alanhong: 谢谢cchris!再查了一下,请问也就是说可机票订短期来回, 09/04 09:13
9F:→ alanhong: 入境後再用改回程机票的方式到60多天这样吗?谢谢 09/04 09:14
10F:→ alanhong: 啊 上面问题已从cchris以前的回覆文找到资讯参考,谢谢 09/04 09:23
11F:推 apinpinpin: 不能结婚後 男生在美国帮你递件吗 09/04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