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scanim (ha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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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台湾公民/非内华达州居民欲离婚...
时间Tue Aug 20 02:57:48 2019
各位好,想请教有关赌城离婚的问题。友人已在网路自行做过功课,但不确定正不正确
,想和各位求教。
以下代称A: 我的男性友人; B: A的前女友
背景介绍: A是台湾公民; B应该是台湾公民,但自称也是美国公民(置产在加州,但未经
证实,女方有多次对自己的学经历撒谎的纪录,也入境美国没出示美国护照,而是用esta
入美)。两人都居住在台湾。
事实经过: A和B於2015年在赌城结婚,在州政府系统有查到婚姻纪录,应该是有效婚没
错。A和B在2016年分手。最近B提起她想到美国发展,要求A一起回到内华达州办离婚。
A认为在台湾补办结婚登记後,再协议离婚,而後作离婚登记就可以了。
B却坚持要到美国办,且要胁要请求财产分配。
A查了州政府网站法规,州法规定: 离婚须有一方为该州居民,居住事实须至少六星期,
且有意图继续居留该州。
他不确定自己的解读对不对,居住六周容易,但意图就不好证明了。有查到某些移民律
师网写道会帮忙用各种方式证明意图,如: 租房阿等等。
他还是觉得在台湾办就可以了,也不用这麽麻烦。
想请教:
1.两人究竟有没有符合程序上的资格,能够在内华达州办离婚?
2.内华达州采community property,牵涉到国际财产的部分(男方从未在美国念书工作
、也没有置产。身家没多少,都在台湾,也才一桶金多),若男方想全身而退,有办法吗?
还是需要请律师?
麻烦各位帮忙了,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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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orryla: 美国公民入境美国一定要拿护照进去不能用ESTA,B很有问题 08/20 04:21
2F:推 asmallblack: 美国公民为何还要用esta入境 怪怪的... 在台湾登记 08/20 11:55
3F:→ asmallblack: 後直接办离婚,结离同一天快速又方便 08/20 11:55
4F:→ asmallblack: 应该不叫登记,叫注记?问问户政人员 08/20 11:56
5F:→ cchris: 既然没住在美国,也没有财产在那,直接在台湾补登之前的婚 08/20 12:16
6F:→ cchris: 姻然後离婚就好,小事 08/20 12:16
7F:→ cchris: 内华达州的证书,需要拿去旧金山的台北经文处验证,可以邮 08/20 12:17
8F:→ cchris: 寄办理,不必本人前往,官网有资讯 08/20 12:17
9F:推 hcktaiwan: 想离婚的是女方,不要理会她。若他真的想在美国再婚就 08/20 23:04
10F:→ hcktaiwan: 会来求男方了。 08/20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