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2 ()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I-485申请; 旧I-20未使用过且遗失是否该申报
时间Tue Sep 10 20:23:05 2019
谢谢移民版上的大大们之前提供的许多建议,相当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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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现在正在准备I-485文件,发现配偶曾在2006年申请过ESL课程的I-20,
其後并没有使用过(没有申请VISA stamp,於是也未以学生身份入境),
而且已经遗失。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仍须采用affidavit的方式申报吗?
还是因为没使用过,因此就不申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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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谢谢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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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c2 (128.252.226.13 美国), 09/11/2019 02:44:44
1F:→ cchris: 不用理会 09/11 02:58
2F:→ sc2: 谢谢cchris大的回应 09/11 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