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gon0204 (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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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学生团保 今年托婴中心也纳入
时间Sat Sep 4 00:28:22 2010
2010/09/03 02:58 工商时报【记者陈慧芳、彭祯伶/台北报导】
今年2月份起,儿童保险新制上路,商业保险不再提供15岁以下学生、幼童身故死亡给付
保险金,仅政策性保险的学生团保,不受规范,仍享有100万元的身故保障。99学年度全
台湾学生团体保险由国泰人寿取得标案,保障对象除全台高中(含)以下所有学子与幼稚园
、托儿所外,今年更纳入托婴中心。
国泰人寿指出,今年度的学生团体保险是由教育部、内政部及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及
各县市政府共同招标,保障期间自8月1日起到100年7月31日止,共有超过392万名学生被
纳入保障,无论是公、私立的立案机构均在保障范围内。
而学生团保1年的总保费共为465元,托婴中心则为930元,其中,有三分之二保费是由学
生家长来支出,其余费用则由政府来补助。以保障项目来看,包括:一般及意外身故保障
100万元、残废给付、住院限额给付、伤害门诊限额给付、专案补助重大手术保险金(限免
缴保费学生)、因烧烫伤及需重建手术保险金、集体中毒慰问金等。
若学生因疾病或意外造成身故、残废、住院、伤害门诊、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仍会获得
理赔。其中身故可获得100万元,残废则按残废等级给付,医疗费则是采实支实付理赔。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若在名额之外(超收的名额)的托儿所或幼稚园学生,就无法享有
学生团险保障,更没有商业险的保险保障。
对於小孩无法纳入团保者,或者担心保障不足的父母亲,磊山保经业务总监林盈秀建议,
可以选择投保医疗险及意外险。
以儿童投保医疗险为例,10岁投保最低保额10万元的话,每年保费约在1.6万元。
林盈秀进一步指出,越早买,保费越便宜,建议可将保额设定在30~50万元;不过,若孩
童身故死亡的话,则不提供死亡保险金,而是加计利息退还已缴保费。
此外,亦可选择最高残废200万元的「儿童意外险」,若死亡不理赔,但全残最多可理赔
200万元,同时可以附加意外医疗险,而产险公司所提供的意外险,保费虽较便宜,但多
为非保证续保,投保前宜仔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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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文中1.6万怎麽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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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16.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