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chpacer (魔法师)
看板Insurance
标题[产险] 车祸事宜
时间Sun Oct 31 19:29:30 2010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前阵子我开车时,直行刚好有段路有弯区(还是直行),与另一台车擦撞
擦撞後对方就离开了
我移车後有报警
报警後,也查到对方的资讯(因为我有记对方车号)
之後就出险跟请保险公司处理
保险公司处理後的回报是因为我跟对方都是直行擦撞
所以
双方肇责各半
所以
我的车体损伤一半是对方保险公司赔,另一半是我自己出险赔
对方的车体损伤也是一半自付,一半由我的保险支付
请问这样合理吗
如果不合理 请问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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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2.214.157
1F:→ lgagirm:那你觉得哪里不合理呢? 10/31 19:32
2F:→ kender0105:如果说不合理~那要先去判肇事责任~ 10/31 19:34
3F:→ ymbok:去申请肇事监定,看看你和对方的责任归属 10/31 19:38
4F:→ ymbok:如果判出来是5/5 那就去跟保险公司争取 10/31 19:39
5F:推 kkcpp33:没有事故现场了....应该是无法监定.... 10/31 22:06
6F:→ archpacer:我的意思是说因为是直行擦撞所以就是双方责任各半? 10/31 22:58
7F:→ archpacer:对方擦撞後直接离开现场也没有任何责任上的理亏? 10/31 22:59
8F:→ archpacer:我不是很懂这种事的判断方式但是否类似状况 10/31 23:01
9F:→ archpacer:如果照现在的发展 好像也不用报警,如果双方的修车钱 10/31 23:01
10F:→ archpacer:就乾脆各自赔各自的就好了 10/31 23:02
11F:→ archpacer:补充一点 对方是後车 10/31 23:03
12F:→ ymbok:告他肇事逃逸 然後要求赔偿 走法律途径吧 10/31 23:05
13F:→ baccat:肇事逃逸 公诉~ 应该不用他告吧? 11/01 01:58
14F:→ ohyoung:没人受伤没有就没肇逃罪的问题,顶多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 11/01 07:48
15F:→ ohyoung:条例;就算这样,跟车祸肇责也是分开来看,修车还是依肇责 11/01 07:49
16F:推 baccat:就算在车内..撞到或小擦伤到..都算..因为我遇过 XD 11/01 10:37
17F:→ kender0105:事实上~只要有车祸事故~未处理~立即离开~就是肇逃了 11/01 20:20
18F:→ a09116:楼上没错,正确说法是车祸发生时,未依规定处理 11/01 21:36
19F:→ ohyoung:1.没受伤的话,只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原波要拿什麽 11/02 00:00
20F:→ ohyoung:理由要对方赔多一点?只能依肇责来分摊 11/02 00:01
21F:→ ohyoung:2.如果有受伤,刑法有关肇事逃逸是公诉罪,原波ㄧ样只有过 11/02 00:01
22F:→ ohyoung:失伤害罪可以拿来逼民事上的和解 11/02 00:03
23F:→ ohyoung:在赔偿责任上,不会因为他肇事後直接离开他就要为这次的车 11/02 00:05
24F:→ ohyoung:或多负责任 11/02 00:06
25F:→ baccat:那时候 和解我分两次耶...民事+刑事 我也不知道为啥 11/02 00:23
26F:→ ohyoung:民事上损害赔偿,刑事上过失伤害,当然是两次 11/02 00:45
27F:→ ohyoung:肇事逃逸公诉,不是你想和解就可以和解 11/02 00:46
28F:推 baccat:肇逃和解 是法院的人说的 因为这样他会背判比较轻 11/02 01:12
29F:→ baccat:所以是开庭前谈的 所以要藉此拉高赔偿金 是可行的不是? 11/02 01:12
30F:→ ohyoung:和解的部份是告诉乃论的过失伤害罪,非告诉乃论的肇事逃逸 11/02 07:58
31F:→ ohyoung:部分没办法和解(撤销),不过法官可能会视过失伤害和解的状 11/02 07:59
32F:→ ohyoung:况来决定肇逃这部份的判决;但无论如何如果人没有受伤,刑 11/02 08:00
33F:→ ohyoung:法上就跟肇逃没关系;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只是罚钱或吊 11/02 08:01
34F:→ ohyoung:照,对原波得不到好处,因为罚金也不是给他 11/02 08:02
35F:→ baccat:我说的不是罚金 而是对方赔的钱 这会是判刑参考的点 11/02 09:32
36F:→ ohyoung:没受伤怎麽会有判刑?没受伤就是违反道路安全处罚条例罢了 11/02 22:27
37F:→ ohyoung:受伤以後才会有过失伤害和解金的问题 11/02 22:28
38F:→ baccat:我当初也只是小擦伤破皮而已... 11/02 22:29
39F:→ baccat:1x1公分不到吧 11/02 22:29
40F:→ ohyoung:文中看不到有人受伤,为啥一直在讲受伤,受伤也是过失伤害 11/02 22:51
41F:→ ohyoung:才有和解金,肇逃又不能和解 11/02 22:52
42F:→ baccat:只是提醒 小擦伤没留血也算 11/03 09:44
43F:→ baccat:肇逃不能和解 但事先有谈和解事宜 是法官判刑参考依据之一 11/03 09:45
44F:→ baccat:这是士林地方法院 开和解的人说的 不然去问题= = 11/03 09:46
45F:→ baccat: 他 11/03 09:46
46F:→ baccat:能提供的部分 就提供 一篇文章不代表全部情况 11/03 09:46
47F:推 eggyuttk:肇逃在过失伤害告乃部分和解 在检座那很可能直接缓起诉 11/03 21:19
48F:→ eggyuttk:根本不用到法院 11/03 21:20
49F:→ baccat:我们是直接在法院那处理就是...因为我告公车 XD 11/03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