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gon0204 (Han!)
看板Insurance
标题[新闻] 南山核保缺失 金管会纠正
时间Mon Nov 1 23:44:30 2010
(中央社记者谢君蔚台北1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南山人寿核保时
,因业务员未亲视被保险人签名等缺失,及丧葬费保额超过当时法定上限,无法有效阻止
道德风险发生,依保险法予以纠正。
金管会表示,南山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林姓保户的关系人保单,业务员没有亲视被
保险人在要保书上签名,且知悉保户过去病史却故意隐匿公司。
金管会表示,南山人寿核保时,未考虑被保险人未满14岁,停效保单若经同意复效,累计
丧葬费保险金额将超过当时法定上限新台币 200万元,而迳自承保。南山人寿无法有效防
止道德危险案件发生,有妨碍健全经营之虞,依保险法第149条第 1项规定予以纠正。
金管会官员强调,这件个案是在保险法107条修正实施前发生,而现行规定是自今年2月1
日起,儿童保单的死亡给付,必须在被保险人年满15岁才能发生效力;未来应不致发生相
同情况。
此外,金管会表示,南山人寿业务员未协助保户据实告知应告知事项,情节涉有违反保险
业务员管理规则,请南山人寿依规定处置。
http://ppt.cc/v!z1
--
《温馨、客观、专业》锭嵂保险经纪人-
主任 松翰(淡江保险系)
E-mail,MSN: [email protected] 手机:0932229329
◎保险纠纷谘询◎商品比较分析◎免费保单健诊◎个人及团体保险规划
保险商品推荐Blog http://tw.myblog.yahoo.com/dragon02042002/
感谢网路上超过百位客户的支持!!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5.16.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