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card (永旭保险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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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买电销保单 保户须签名
时间Fri Nov 19 11:08:20 2010
【2010-11-19/经济日报/B4版/理财百科】记者/李淑慧
寿险公司以电话行销卖保单,在台湾愈来愈普遍,但纠纷也不少。
有很多纠纷都来自「保险契约是否成立」,双方认知不同。
主管机关要求,保险公司以电话行销招揽保险,
一定要保户亲自签名确认,否则保单无效。
目前电话行销的作法,就是由寿险公司的电话行销专员主动与保户联系,
如果保户愿意投保,电话行销人员帮保户填好资料之後,
即以双挂号的方式寄给保户,并以保户信用卡扣款,
扣款成功之後即生效。
不过,有些保户事後反悔,推说并未答应投保,
一旦保险公司拿出电话录音,又指称电话行销人员故意错误引导,
讲「嗯、嗯」是听到对方的话,而不是同意要投保等。
常演变成保险公司与保户各说各话的局面。
因此,主管机关要求,民众购买保险填写要保书等书面资料,
一定要亲自签名,不要假手他人,以确保自身权益。
实务上保户需签署的书面文件有要保书、
金融机构转帐授权书(含信用卡)、保单签收回条、
保单贷款申请书(如有申请)等,保户应确实逐一检视确认後再签名,
以避免衍生争议。
另外,大部分寿险公司电话行销时,也采用电话核保,
业务员透过电话询问保户的病史,主要是初步了解保户的身体状况,
作为是否要继续招揽之用。
曾经有保户申请理赔时,
保险公司以当初保户在电话中告知不实的理由拒绝理赔,
保户则说当时电话中已经讲得很清楚,让保户相当生气。
因为电话行销的纠纷很多,主管机关最近修改电话行销的相关规定。
主管机关规定,保险公司透过行销人员,透过电话询问民众的身体状况,
仅可做为承保与否的参考,不能作为行使保险契约解除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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