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kizuki (一直在念保研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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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保险的真实运作与价值--佣金平准化 服务有保障
时间Tue Nov 23 14:52:19 2010
【■朱水源】
现阶段保险销售的问题,原因可能来自於下列几个方面:
一是保险首年佣金太高,使业务员为了业绩去销售对收入有利的保险商品,
为追求高业绩而出现偏差的销售行为,导致客户申诉案件变多。解决这问题
是有方法的,若主管机关将佣金平准化,让前期的高佣金变成未来长期服务
费用,如此不但能解决保险公司补提存第一年准备金的压力,也让业务员具
有长期生存能力,将服务客户的价值深植其心,纵使业务员离职,因有长期
服务费用,业务员也可提供专业服务而不用创造不必要的新保单。
钱才是引导错误的真凶,而赚钱非恶,只要提供客户解决问题的服务与商品
,就可得到合理报酬。相反地卖了没有解决客户问题的保险,而造成客户新
问题,那就有失职业道德,最怕因佣金结构而导致。
而保险纠纷是少数并非全部,主管机关大都以为是行销错误,加强太多会造
成实务运作的困扰。如2010年9月1日实施保单审阅期,让保户预先了解保险
资料,但实务上多数的行销行为是正常的,若因杜绝相对少数的不当行销,
而建立此套安全机制,着实造成行销困扰与客户安全问题。一个为保护客户
的良善政策,却造成行销上的重大改变与不便,更遑论保险规划的各项商品
是具有一定程度的复杂性,客户未接受过专业培训如何审?保单内容与适合性?
另一个更危险的情况是,客户在保单审阅期中发生事故,因保险程序未完成
而不被理赔,这样的风险我们无法承受,也对不起客户。过去保险成交生效
是客户签约的同时, 符合保险法第1条,保单除有原因未核保生效,在核保过
程及保单的撤销期被保险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如已收保费皆需理赔。风险
何时发生没人知道,若客户在审阅期发生事故,谁该负责。
【2010-11-23/经济日报/A20版/工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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