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ko (^(oo)^)
看板Insurance
标题[问题] 从未参加健保的人欠缴保费如何算?
时间Wed Nov 24 11:35:42 2010
不知道各位身旁有没有朋友,是健保开办就未投保的
我有个朋友就是开办後一直未投保,原因就不讲了
他最近不知道哪里想不开 ...不是....是想通了 XD
去询问健保局投保的问题,因为他之前在网路上
看到一些讯息,大概是说欠缴保费只追缴最近5年保费
他如果跟健保局协商个12个月分期,应该是可以负担及解决没有健保的问题
但健保局电话里告诉他,开办时就未投保的人,是没有5年追缴的期限的
现在他犹豫了,也不知道该怎麽帮他-.-
帮他查了一下
全民健康保险保险人执行全民健康保险法罚锾注意事项 (民国 98 年 11 月 25 日修正)
第7条
七、保险对象违反本法第十二条所定投保顺序参加本保险,经保险人发函
辅导,函到後二个月内未办理者,除追缴最近五年内短缴之保险费外
,并按以下标准处罚:
(一)逾期未满一个月者,处新台币三千元罚锾。
(二)逾期一个月以上者,每逾三个月增加新台币一千元罚锾,最高以新
台币一万五千元为限。
不知道这条是否适用他的情况
还是有其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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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1.2
1F:→ hungpai:我觉得你叫他先去申请欠缴保费明细吧 11/24 17:53
2F:→ hungpai:健保你不把欠缴的保费 缴清他才不会让你投保 11/24 17:54
3F:推 maniaque:当然不适合呀,第12条是指"错误身分纳保"的处理方式... 11/24 18:00
4F:→ maniaque:至於健保特赦部份,只有"低收"才有的.... 11/24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