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liang (ar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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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立院修法防杀童诈保金 15岁以下死亡不给付
时间Tue Dec 14 17:58:13 2010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5/ArtID/97410/IssueID/20101214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简易人寿保险法》修正案,为了避免谋杀小孩诈领保险金事件上演
,这项修正案比照《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15岁以下没有死亡给付,只能退还保费。
另外,订立保险契约时,被保险人如果有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导致不能辨识行为
或欠缺辨识行为能力时,也没有死亡给付;於丧葬费用则以《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丧
葬费扣除额的一半,也就是以50万元为限。
ps:保险人15岁以下没有死亡给付为什麽还有退还保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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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175.188
1F:→ suleyman:无死亡给付跟退还保费 两者并不冲突啊? 12/14 18:51
2F:→ rsy:简易寿险类似储蓄险 不退还保费难道邮局私吞吗? 12/15 00:34
3F:→ rsy:其实只要是有寿险成分的 都是退还保费 有的会加计利息 12/15 00:34
4F:→ Nicemaker:这只是跟着保险法修吧,之前就出怪漏洞阿 12/15 08:04
5F:→ love1352:谋杀小孩不赔,但打到全残还是会赔??? 12/15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