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E (错了吧)
看板Insurance
标题Re: [规划] 26岁女性,想要规划保险
时间Tue Jan 11 15:04:37 2011
※ 引述《eyut (~~~wish~~~)》之铭言:
: 第四条【本附约有效期间及保证续保】
: 本附约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时,於主契约有效期间内,要保人得交付续保
: 保险费,以逐年使本附约继续有效,本公司不得拒绝续保。
: 主契约有效期间,只要我有缴钱就可以续保
: 那主契约终止的时候呢?
: 假设我的主约因为全残而终止,那是不是表示主契约已经无效
: 那我隔年交付保险费时,公司是不是有权利不续保啊?@@
: 麻烦各位高手帮我解答这个问题吧
: 小女子十分感谢m(_ _)m
条款上看来是有这个权利没错
不过实际上应该是没有这个问题
如果你担心这个问题的话
可以印下这个网页留底(最下面那段)。
http://www.prulife.com.tw/page/services/c7_90_10.htm
提醒您!扩大全残照顾,健康险附约可继续有效
因应法令变更,自 2007年9月1日起所新增的保单,当被保险人全残後,健康险附约得以
继续有效,而附加於主契约之其他被保险人的健康险附约一样可以继续有效。另针对
2007年9月1日前旧有保单之保户,也因考量保户实际需要,所以开放旧有保单之保户同
等权益。只要被保险人的全残日在2007年9月1日後,则被保险人的健康险附约仍可持续有
效;若之前已完成「全残保险金」之申请与给付,而附约也同时并同主约终止者,请於
2008年6月30日前提出附约延续申请。
这种好的改变溯及既往的作法
真的要给保德信拍拍手^^
不过,那个50万终寿......囧
真的有心要提升保户寿险保额
改成寿险(含定期)总额度限制100万以上不是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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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6.22.139
2F:→ MrE:楼上这个网页更清楚,谢谢提供^^ 01/11 16:14
3F:→ baccat:推推~~印下来~~佛心~ 01/11 21:31
4F:→ loveistoofar:50万终身寿险不是只有20年缴的方式而已...= = 01/12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