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ution (所以 我选择了沉默)
看板Interior
标题Re: [徵求] 台北市三十年老公寓整修
时间Thu Sep 22 18:05:47 2011
补充说明一下这条文没说到的地方 .
条文里面有写到说 , 1.5m限高是指屋脊 , 屋檐限高1m .
但实务上如果要"合法送审"时 , 还必须加计一个"平均高度"
而平均高度依据"建筑技术规则设计施工篇"是不得"大於"1.2m .
换句话说 , 如果屋脊想要搭到1.5m , 那屋檐高度则必须低於0.9m
反之 , 如屋檐高度控制在1m时 , 屋脊高度仅能施作1.39m .
> → sejima:台北市老旧五层楼以下平屋顶可搭高约1.5米之遮雨用斜屋顶 09/21 13:06
> → sejima:请参见「台北市免办建筑执照建筑物或杂项工作物处理原则」 09/21 13:07
※ 引述《reinakai (偶然も二度目は运命だよ)》之铭言:
: 卧房有一面有壁癌
: 猜想是顶楼的地板漏水(顶楼就是个毫无反应的顶楼 没有加棚)
: 所以会评估顶楼地板重铺的可能性
: 也想请问一下 现在顶楼还可以搭晒衣棚之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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