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ko3 (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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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很多人不知道,包裹遗失最多赔$100+ 1问题
时间Sun Jan 26 12:22:18 2014
虽然应该不少人知道了,
但有时候包裹寄送有争议的时候还是会听到很多人说要求"全额赔偿"这种东西。
而事实是根本不行。
快递公司对於每Shipment所需要负的责任最多就是
$100.00美金。
(是每Shipment计算喔!不是说今天一次寄5个包裹,单一包裹赔偿上限就变成$500喔!)
节录FedEx国际运送同意需知:
"...
our maximum liability for loss, damage, delay, shortage, misdelivery,
nondelivery, misinformation, or failure to provide information in connection
with your shipment is limited by this Air Waybill to US$100 per shipment..."
据我所知各大快递公司诸如USPS(美国邮局), UPS, DHL, Ontrac等皆如此
或者是我知道的所有台<->美小快递公司也都是大同小异。 (以上有错请不吝指正)
举极端一点的例子,
一个包裹寄两只iPhone共价值USD $1,800到台湾,寄送过程中包裹被不肖员工干走,
在无法证明包裹确实是被偷走的情况下(其他人怎麽可能知道发生啥事),
包裹就归属寄送过程遗失,所以快递公司最多只需要赔偿$100.00
(而且还有其他条件限制, 如天灾空难不赔, 要调查清楚结案才赔...等等)
当然可以以每$100.00为单位额外替包裹做保险,
但这又要牵扯到增加成本以及报关等另外的程序了。
这让我想到最近有个人跟我说小於8磅的包裹不管装什麽,
只要低报成台币$3000以下免税额都不容易被海关抓,
再加上包裹保险赔偿上限本来就差不多$100元,
所以对寄件者而言只要有小包裹要寄的话一律都应该先低报,
就算被抓到再补金额即可,没有额外的风险,
请问这样的观点是对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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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76.102.246.157
1F:→ lotustu :无所谓对错,一切都是风险考量而已 01/26 21:25
2F:推 eric12356 :由衷的建议不要公开讨论该怎麽报值这类的问题, 01/27 03:51
3F:→ eric12356 :低报瞒报虚报商品价值是违法的,你不晓得这里有没有 01/27 03:51
4F:→ eric12356 :记者或海关相关人员在浏览。 01/27 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