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llwork (工作=生存)
看板job1111
标题[经验]在知名公司打工心得
时间Fri Oct 26 10:29:50 2007
【公司名称】
某知名集团子公司
【工作时间】
当初是说一周三天
但一天工时实际不知道要多久
【发生情形】
当初是说日薪一千
去的第一天沟通工作内容後就开始工作
一直工作到晚上
第二天则要求我们必须签订约雇契约
但合约内容竟然是像业务一样需要达到业绩量才可达到日领一千的标准
天啊~现在工作也太难找了吧
只是个工读生而己
之後当然是没办法签就走人啦
虽然说如果是抱着学习的心应该不要计较钱的问题,所以当他这麽要求
我们也无话可说... 哎,原本是想说在知名企业应该不会有什麽问题...
可是後来朋友听了我的话,跟我说其实这样子是不合理的,应该去劳工局检举
於是我打电话去问劳工局後,他也说确实不合理,可以去申诉
劳工局会请劳资双方开协调会
但是提出有力的证据开协调会才有较大的机会拿回钱
我有力的证据是什麽?他的「寻人布告」就这样子,他可以说他公司没PO啊
再者我有上班证明吗?例如打卡?没有...
我有书面契约证明他说日薪一千吗?没有...
所以呢~~摸摸鼻子还能说什麽呢?
我贴这公告没有想要攻击什麽公司或是怨天怨地文.....
也许双方认知真的有差距…
不过提醒各位在找工作或工读的时候:
不要一开始就认真埋头苦干,一定要在工作前确定给薪的条件、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多长…之类的,才不会做了又觉得自己因为没搞清楚而懊悔…
不要随便签契约!要睁大眼睛看清楚契约内容…
不要有大公司就会给你完全合理保障的迷思!
自己的权益还是要自己守护!
还有必须确认一切能确保自己的权益;例如打卡(证明自己真的有上班)、
书面的契约能证明劳资双方协定的给薪条件
(这好像还是理想.....可怜的劳方,自己小心判断噜)
在这个社会,不要因为人家要求你开快车你就开
自己要衡量状况,因为被开罚单的钱你还是要自己付啊
真正开快车的是你啊,又不是叫你开快车的人.....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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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131.19
※ 编辑: fullwork 来自: 61.231.131.19 (10/26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