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the (精锐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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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计程车不按表计费网友挞伐
时间Tue May 15 22:20:26 2007
计程车不按表计费网友挞伐
记者陈荣昌/县府报导
网路上有不少网友留言,指出地区许多计程车业者不按表计费,县府交通旅游局表示
,自今年四月一日起,地区计程业者须使用新费率表按表收费,否则将依公路法处罚,不
过,该局也透露,虽然网路上对计程车不按表计费批评声不断,但该局至今却尚未接获任
何申诉案例。
交通旅游局说明,自今年四月一日起,地区计程业者须使用新费率表收费,若查
有未依规定者,除停止其营业外,也将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办理处罚。
为让地区计程车费建立制度,杜绝胡乱开价情事发生,县府提醒消费者,若遇有
不按表计费的计程车业者,请将驾驶员姓名、车号、乘座日期、时间、往返地点等,向县
府交通旅游局(082-322879)、县府消保官(082-323792)、金门县警察局(082-324020)、金
门县监理所(082-332407)等单位检举,以确保消费权益。另外,乘客也可向计程车业者要
求开立收据,以做为申诉凭证。
地区计程车不按表计费的情形,常遭观光客诟病,县府网站留言版上,更不时有
乡亲留言批评计程车不按表计费的乱象,不过,交通旅游局表示,批评声虽大,至今却未
收到任何检举申诉案件,消费者不敢出面举发、保障自己的权利,除了突显消费权益观念
的不足外,事实上也成了这种乱象的帮凶。
县府交通旅游局表示,金门县目前计程车约四、五百辆,计程车新运价自今(九十六)
年一月一日零时起公告调整实施,当时因顾及实际需要,尚未完成改表之业者,则依县府
核算之「计程车新旧运价对照表」收费,改表期限宽延为三个月(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至九
十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期满後,自四月一日起即全面使用新费率计费表收费,县府除要
求业者落实,也全面清查金门县计程车是否皆使用新费率表收费,若查有未依规定者,即
停止其营业,并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条之相关规定办理处罚。
而为落实金门县计程车依公告运价收费,避免少数驾驶员不依公告新运价收费,引发
消费纠纷,自公告调整实施计程车新运价後,县府也会同县警察局、消保官,於各车站、
机场、码头等计程车招呼站处,执行定时定点及不定时、不定点路边稽查取缔,以维计程
车客运市场秩序。
(960515/金门日报)
http://www.kmdn.gov.tw/shownews.asp?newsid=3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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