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the (地下室有鬼)
看板Jinmen
标题[新闻] 「花蛤仙子」选拔比赛办法
时间Fri May 16 19:36:08 2008
花蛤季~花蛤仙子~强力徵求!
「花蛤仙子」选拔比赛办法
一、前言
承续第一、二届花蛤仙子选拔赛之热潮,金湖镇持续推动第三届花蛤仙子选拔,以达到传
承交替作用,并藉以有效推广金湖镇的海滨休闲产业。当选人作为金湖镇观光活动代言人
。
二、参加对象
设籍於中华民国之15至28岁女性。
三、报名期限
即日起至97年6月22日 止,邮寄(以邮戳为凭)或送达报名资料至本所。
四、选拔方式
(一)报名:於报名期限前,邮寄或送达含个人照片(4x6以上彩照)之报名表(如附件
)至本所观光课收件,资格条件符合者,本所以电话通知参加初赛。
(二)初赛:参赛佳丽预定於97/7/6 (日)下午6点至成功海滩会场报到。
下午7时起
1.按顺序上台走秀。
2.机智问答穿插於晚会表演节目中。
(三)票选:於97/7/7 (周一)~ 97/8/15(周五)间,以本所刊登(公布)於金门日报上
之有效选票进行票选,参与票选者,可参加摸彩活动(时间:97/8/16 下午7时 地
点:中正公园广场),猜中「花蛤仙子」者,另以专用票箱(分为票券与剪报)公
开抽奖方式,各抽出三名奖项。
(四)决赛:於97/8/16 (周六)下午6时至中正公园广场报到。
下午7时起
1. 按顺序上台走秀及自我推荐。
2. 才艺表演穿插於晚会表演节目中。
五、评比及奖励
(一)初、决赛评审评分标准:服装造型30%、容貌仪态30%、机智问答言语表达40%。
(二)除初、决赛优胜者外;参赛者每名补助台币2,000元之治装费。
(三)初赛优胜进入决赛者,每名补助台币5,000元之治装费,最高不超过六名。
(四)决赛录取前三名,各颁花冠、奖状及奖金。
第一名:3万元奖金(礼券)、第二名:2万元奖金(礼券)、
第三名:1万元奖金(礼券)。
(五)决赛时,票选比重占10%,基础分数为5分,得票数最高者计总分10分,余依得票率
类推计算;评审评分占90%。合计票选及评审2项总分较高者为优胜。
六、备注
(一)初、决赛当日请参赛人员完成个人化妆,并穿着合宜礼服、舞台装参赛。
(二)初、决赛才艺表演以不重覆为原则,如有舞群、辅助者参与表演,应事先报备。
(三)本所联络方式:金门县金湖镇林森路2号观光课 电话:082-332528
e-mail:
[email protected]。
※ 附件
金湖镇「花蛤仙子」选拔票选说明
1.请将本次活动园邀会餐卷上『投票联』斯下 (或金门日报上?登之投票单 (正本)) 填写
您心目中的人选,於7月5、6日於活动结束前投入本会场设置之投票箱,或於97年8月15
日前用明信片邮寄金门县金湖镇公所,地址金门县金湖镇新市里林森路2号。
2.选中「花蛤仙子」於97年8月16日 下午7时於中正公园广场(仲夏之夜)另以公开抽奖方
式赠送3名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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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6.69.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