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sedon (广伸小队9号 小呆) 看板: JodyChiang
标题: [闲聊] 关於帐号被盗用刊登假让票文
时间: Wed Jan 14 00:49:49 2015
大家好
首先要与大家道歉
本人isedon 与 hank61910与hao5566 三位版友
昨天因为被他人假用帐号刊登假让票文於置底连结
http://ppt.cc/jthX
让不少版友以为真的有让票而寄信与传简讯给我们
之後了解事情的真相後而失望 对此我们深感抱歉
当然我们也因为信件与简讯被塞爆而感到困扰
我们其实不确定此动作为谁所做
也不想去怀疑是哪位版友
我们甚至觉得就当作恶作剧算了
但好不容易请制作表格的版友删掉後 却又再度被po上网
甚至故意张贴一些个资
而至今天仍然有看到其他版友反应被恶作剧让票
因此
我们讨论过後向律师朋友请益
对於我们的帐号被冒用在PTT转让版上做不正当的消息散布
其实此举动已经涉嫌了
伪造私文书罪以及
诽谤罪
相关法条如下
按刑法第216条:「行使第二百十条至第二百十五条之文书者,依伪造、变造文书或登
载不实事项或使登载不实事项之规定处断。」;第220条第2项:「在纸上或物品上之
文字、符号、图画、照像,依习惯或特约,足以为表示其用意之证明者,关於本章及本章
以外各罪,以文书论。录音、录影或电磁纪录,藉机器或电脑之处理所显示之声音、影像
或符号,足以为表示其用意之证明者,亦同。」
上述法条即为将电脑上或网路上所登载之文字等,以准文书论断之。
第210条:「
伪造、变造私文书,足以生损害於公众或他人者,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刑法第310条诽谤罪,是
将不实的内容传递公开,而其传递的内容造成他人之名誉损害,
即为诽谤罪。
我们希望做此举动的版友 不要再做此无聊的动作了
并要求你於
1/14(五)前於本版正式po文道歉以及说明整件事情
否则 本人isedon 与 hank61910与hao5566 三位版友
会将已备份的资料一同去警局报案请警察介入调查
以维护我们应有的权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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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0.27.33.18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odyChiang/M.1421167793.A.07F.html
※ 编辑: isedon (110.27.33.184), 01/14/2015 00:50:59
1F:推 remprogress: 委屈你们了 一定要把恶作剧的人抓出来骂 太过分了 01/14 01:22
2F:推 aitama: 最好出来讲清楚 盗用别人ID好玩吗 不排除一起报警 01/14 06:50
3F:→ chdc: 这种人真的很无聊=__= 01/14 08:41
4F:推 hank61910: 之前在某篇推文,就被黄牛恶搞了 01/14 09:02
5F:推 littlekni: 等等,1/14号是星期三 01/14 10:45
哈哈 那麽严肃的文章变搞笑文了XDD
更正为:1/16(五)前 谢谢罗
※ 编辑: isedon (114.43.132.14), 01/14/2015 10:56:02
6F:→ riverT: 建议快点去备份底下那篇文章喔 01/14 12:23
谢谢你 每修改一次内文我都有备份下来
另外忘了说 这篇文章 有经过版主ayulovem同意後发文
※ 编辑: isedon (114.43.132.14), 01/14/2015 12:27:54
7F:推 rabbit83035: 既然有人认了 看最终处理结果如何 希望也能更新 谢谢 01/14 12:33
8F:推 despaired: 希望能看到法院认证 01/14 12:45
9F:推 asd02589: 你内文日期没修改到 01/14 13:12
10F:推 japango520: 冒名填单真的很要不得!!!!!! 01/14 14:01
11F:推 lovec: 拜托你告,这种人真的不能姑息。 01/14 14:02
12F:推 aitama: 借文警告 冒用我ID填单的人 最好赶快出面解释 01/14 15:32
13F:→ aitama: 不然不排除跟本文三位板友一起报警理 01/14 15:32
14F:→ aitama: 报警处理 自以为好玩当有趣 请敢做敢当 01/14 15:34
15F:推 japango520: 据理力争!!!告下去!!! 01/14 15:36
16F:→ PENNYsafe: 借用我ID的也是,请承认 01/14 16:01
17F:推 Dasboy: 请一定要提告! 01/14 17:01
18F:推 lily80132: 支持你们 01/14 19:24
19F:推 power41: 支持快告 01/14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