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ku7777 (za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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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SOGO案心得3
时间Wed Oct 4 14:46:59 2006
检方连主线的金钱关系都无法究出,那支线当然哈哈一招,呼哢过关喽~
"经上开搜索及调阅资料初步证实,李恒隆自91
年4月10日起迄93年1月19日止,分别以太百公
司及太流公司名义,向太百公司领购面额500
元之太百公司礼券,共10次,计2万9,640张,
金额总计 1,482万元。依其电脑销号纪录显示
,迄本署执行搜索日( 95年4月19日)止,於
太百忠孝馆、敦南馆等店消费予以统计,已有
面额合计面额1,335万5,500元(2万6,711张)
之礼券已消费销号,使用率已达 90.11%,销
号日数逾800天以上。"
我们先确定合计面额1,335万5,500元之礼券已消费销号,使用率已达 90.11%
此一事实.
好,那有记录的呢?
"李恒隆於 91年4月10日起提领礼券後,迄本署执
行搜索日 (95年4月19日)止,在李恒隆提领礼
券之销号日中,第一家庭成员之总统夫人吴淑珍
女士曾在太百公司忠孝馆、敦南馆有10次消费纪
OB
录;陈幸妤有2次消费纪录,陈致中有8次消费纪
录,然经核对仅其中19笔消费、面额27万7,000
元礼券,与李恒隆提领之礼券有关。
⑵另黄芳彦则有38次持礼券消费纪录,总计消费面
额219万3,800元礼券(其中面额219万500元礼券
为李恒隆所提领)。
⑶媒体所称贵夫人部分(朱诚美、王吴丽燕、韩王
杏淑、林千鹤、李碧君、林美琴、安光蕙及陈辜
美贵等 8人),以李恒隆礼券销号同日、同楼层
之销货凭单显示,陈辜美贵(陈哲男之妻)有6
次消费纪录,朱诚美亦有 6次消费纪录,林千鹤
有1次消费纪录,其余5人则查无消费纪录(而其
中除陈辜美贵6次消费中之2笔外,其余均与李恒
隆提领之礼券无关)。"
其中257万1000元由上述人等持用,换言之,有1078万4500元的消费不知所以,
谁拿的,谁用的,?号一个.
而这是消费记录,至於李拿多少给黄,黄又拿多少给50珍,?号一个.
我们不谈有罪无罪,就算只谈事实,这是什麽莫名其妙的办案方法呀?
我们先来笑黄的部份
"前开礼券为李恒隆所赠与:
讯之黄芳彦坦称前开礼券为李恒隆所交付使用,时
间约为91年9月25日老爷酒店餐会後,前後大约7、
8次,每次金额约 20万元至30万元间"
20万 x 7次 是 140万 [X]叭叭!不符!
20万 X 8次 是 160万 [X]叭叭!不符!
30万 X 7次 是 210万 [X]叭叭!不符!
30万X 8次 是 240万 [X]叭叭!还是不符!
因为50珍的27万7千加上黄的219万500元,总合是246万7500元
这是什麽世界呀!!? 要扁也要扁好一点!? 写这种东西出来,是要谁相信呀,
检方是不是马英九派来卧底的? 是不是故意乱写? 打压碍呆丸呀!!!?
马英九是不是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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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2.211.224
1F:推 sobiNOva:= ="都说了大约了..字看不懂还是很难了解大约的意思? 10/04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