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shLIN (苦 集 灭 道)
看板KOU
标题[政经] 连署 声援李明璁、林佳范
时间Mon Jun 15 11:18:30 2009
http://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09061319520500
请马总统履行竞选承诺!「将街头还给人民」!──社会运动研究学者对集会游行
法与李明璁、林佳范被起诉的声明
我们是一群长期研究或关心台湾社会运动的学者与人士。台湾社会运动在过去二十
年中,不仅有助於推动民主化,也在劳动、环境、性别平等、族群等各项攸关社会
公平分配的议题上,促成了台湾社会的开放与进步。但在历经民主化及二次政党轮
替的此刻,我们却忧虑,民众的集会结社权利不但没有改善,可能被进一步限缩。
对此,我们发表以下两点声明:
一,将在立法院修正的集会游行法应改采「自愿报备制」
现行集会游行法是威权时代的产物。民主化後,无论是哪一个执政党,都仍然想利
用这部恶法,压制弱势者或反对的声音。然而,我们很遗憾地得知,立法院即将通
过的集游法修正草案,很可能采取继续限制人民集会结社权利的「强制报备制」。
我们认为,集会游行是民主社会中弱势者发声的管道。既有法令如「社会秩序维护
法」已经足够来处理各种集会游行的突发状况。因此我们主张,国家应当限缩警察
藉由民众未「合法」报备申请,解散集游的权力。人民有权依其抗议规模与紧急性
,拥有不报备的自由。请马英九总统履行其竞选政见,其中明确主张将「街头还给
人民」。
二,我们声援因参与野草莓运动,被以违反集会游行法被起诉最高两年徒刑的台大
社会系教授李明璁与台权会会长林佳范
全程和平自律的野草莓运动参与者被起诉,正彰显了现行集游法给予执法者过大的
操弄空间。政党发起的运动被容忍,但弱势社会团体的行动则被起诉。野草莓运动
主要的诉求就是修改不合理的集会游行法,讽刺的是,当他们的诉求成功地唤起台
湾社会关切现行集游法不成比例地限制宪法赋予人民的集会结社权利时,他们的行
动却再次被检察官起诉。因此,我们呼吁法官,体察社会企盼改革的民意,做出进
步的裁决。
我们呼吁支持我们看法的朋友们,加入此连署,让马总统,听到我们人民的声音,
并且实践他竞选时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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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92.19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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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fatfatman :马英九 : 我们会针对这个问题再讨论 06/15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