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ncent1985 (对香蕉过敏的猴子)
看板KR_Buzz
标题[检举] bobomisamo发文、推文违规
时间Tue Jun 16 03:20:34 2020
★ 我要检举
(1)被检举板之英文板名:Koreastar
(2)被检举板之中文板名:[韩星] 发文前请先阅读置底板规
(3)该板隶属组区之简称:韩国
(4)被检举板之位置路径:视听剧场 → Idols_4KR → KoreaStar
(5)检举人之帐号:vincent1985
(6)被检举板友帐号:bobomisamo
(7)简述检举原因:(限100字以内)
A.地图炮攻击艺人/粉丝,有引战挑衅之实,亦涉不实谣言指控。
B.发文韩星点薄弱、新闻未做查证转贴不实新闻。
(8)检附证据:(请复制贴於此点之下)
A.
1.
#1UsBgpUu (KoreaStar)
617F boboMiSaMo: 通常团体发生事情粉丝不是都很低调吗
618F boboMiSaMo: 某团粉看来不是这样呢QQ
2.
#1Uu2tw0l (KoreaStar)
75F boboMiSaMo: 不要跟某团粉计较喇 用成绩打脸他们就
76F boboMiSaMo: 好噜
3.
#1Uv6MLkQ (KoreaStar)
12F boboMiSaMo: 某人逻辑好像有点问题QQ
14F boboMiSaMo: 真D惨QQ 看他在小组长接手韩星版後出
15F boboMiSaMo: 现频率大增 以为他是正义的化身 本想
16F boboMiSaMo: 追随他的脚步的QQ
这边有仔细看完整推文,就知道他在讲谁;即使没特定讲谁,
这种地图炮攻击板友也有引战之嫌。
4.
#1Uvy8r0F (KR_Buzz)
37F boboMiSaMo: 别团粉丝懂得撒花赞扬推销自己爱团 就某团粉实在...QQ
39F boboMiSaMo: 看了五年始终如一的某团粉QQ
40F boboMiSaMo: 真的还好我爱他们的心没变 不然实在令我感到恶心
这边五年很明显指TWICE粉丝,直接以"恶心"一词全部攻击全体粉丝
备注:TWICE2015/10/20出道,一般台湾讨论会以五年做出道年资
(韩国六年)。
B.
1.
#1UpneblV (KoreaStar) 韩星点薄弱
张艺兴早已不在韩国活动,
内容更是与韩国演艺毫无关联,
以下推文也早向原PO反应,
但原PO没有做出处理。
2.
https://reurl.cc/GVv66p 假闲聊真新闻
3.
#1UvZYMfY (KoreaStar)
未经查证贴出不实新闻,而且下面推文早有反应。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6.51.11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KR_Buzz/M.1592248838.A.93D.html
1F:推 boboMiSaMo: A,请问这些推文哪里挑衅、引战?仅仅是陈述事实而已 06/16 09:15
2F:→ boboMiSaMo: 再问,哪里有不实谣言指控? 06/16 09:16
3F:推 boboMiSaMo: B1,版规明订只要是韩国艺人相关活动都能PO文 06/16 09:20
5F:→ boboMiSaMo: 为韩星 06/16 09:20
7F:推 boboMiSaMo: 原先文章并不是新闻,亦无新闻网址。但经版友推文提醒 06/16 09:23
8F:→ boboMiSaMo: 该篇文章似乎是新闻,为避免争议,当下我已删文处理 06/16 09:24
9F:→ boboMiSaMo: B3,记者意思非常清楚,就是要表达虽然合约到期,但已 06/16 09:25
10F:→ boboMiSaMo: 续约,不知道检举者的不实部分是指? 06/16 09:26
你有仔细看推文吗?
防弹实际上早就续约
记者的消息是错的
11F:→ boboMiSaMo: 补充B1,如果内容与韩国演艺无关联是韩星点薄弱的原因 06/16 09:27
12F:→ boboMiSaMo: 那韩星在韩国以外的国家活动,都不应该出现在韩星版。 06/16 09:28
你搞错方向了
今天张艺兴早就没在韩国活动
甚至他早就要求SM解除合约
法院判定败诉 合约依然有效
但SM为了避免麻烦 虽然合约持续
他也仍然挂名EXO成员
实质上他早就没在韩国活动好几年了
说是中星也不为过
此篇新闻内容更是与韩国演艺圈无关
这篇讲韩星点薄弱有什麽问题?
韩星在韩国以外的国家活动
那要看他是不是已经在韩国没有活动一段时间
不然韩星到各地发展有啥问题?
13F:推 boboMiSaMo: 针对张艺兴,无论他跟SM之间有什麽合约的问题,实际上 06/18 09:54
14F:→ boboMiSaMo: 他就还是EXO的一员 06/18 09:54
15F:→ boboMiSaMo: 至於你说有没有在活动一段时间,请问时间多长多短? 06/18 09:55
16F:→ boboMiSaMo: *在韩国活动一段时间 06/18 09:55
17F:→ boboMiSaMo: 2天、两个月、两年?超过多少时间没韩国活动的人,到 06/18 09:56
18F:→ boboMiSaMo: 外地发展的新闻就没有韩星点? 06/18 09:56
19F:→ vincent1985: 交由小组长认定啊 06/18 14:11
20F:→ vincent1985: 这边请注意 我讲的是薄弱而不是没有 因为以这种论点 06/18 18:23
21F:→ vincent1985: 连梁贤硕在家大便都能算韩星点 可是实际上跟韩国演 06/18 18:24
22F:→ vincent1985: 艺圈毫无关联 06/18 18:24
23F:推 boboMiSaMo: B1交给小组长判定。A4,五年跟TWICE的关联是什麽请解 06/18 19:46
24F:→ boboMiSaMo: 释;另外恶心我说的是令我感到恶心,是我个人感觉,跟 06/18 19:46
25F:→ boboMiSaMo: 任何人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想逻辑很清楚。 06/18 19:47
26F:→ boboMiSaMo: 你直接把恶心=攻击粉丝,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06/18 19:48
27F:→ vincent1985: 就很简单嘛 让小组长裁决 五年跟TWICE有什麽关联 06/18 20:55
28F:→ vincent1985: 看你前後文还不够清楚吗? 让其他人做裁决啊 06/18 20:56
29F:推 boboMiSaMo: 完全没指名道姓 都给你讲就好了= = 06/18 23:29
30F:→ boboMiSaMo: 喔对了,B3我早就把正确资料补在文章下方了,因为版规 06/18 23:29
31F:→ boboMiSaMo: 不能改新闻内容 06/18 23:29
32F:→ vincent1985: 就让小组长裁决就好啊 你刚刚不也这麽说 06/19 00:44
33F:→ vincent1985: 不是没指名道姓就没事好吗? 只要可供辨识、认定指涉 06/19 00:44
34F:→ vincent1985: 的人/族群 就能成立 06/19 00:45
35F:→ vincent1985: 若内容涉及辱骂且指名道姓,或虽未指名道姓但足以让 06/19 00:48
36F:→ vincent1985: 不特定多数人辨识是在骂谁,就有可能触犯刑法第309条 06/19 00:49
37F:→ vincent1985: 公然侮辱罪,可处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06/19 00:49
38F:→ vincent1985: 同样的 这也是你告我的法源依据 你要告 也要先查清 06/19 00:49
39F:→ vincent1985: 楚 06/19 00:50
40F:→ vincent1985: 以你的说法来看 我其实也能告你啊 06/19 00:50
41F:推 boboMiSaMo: A4,提到五年又如何?你怎麽知道我是关注哪一团?出道 06/20 20:30
42F:→ boboMiSaMo: 五年甚或以上的团体多的是。再来,某团、某团粉、某X. 06/20 20:30
43F:→ boboMiSaMo: ..这些用词是bobosana创的吗?他有用过所以往後所有 06/20 20:30
44F:→ boboMiSaMo: 提到这些用词的都是在模仿他吗?搞清楚这点吧。 06/20 20:30
45F:推 boboMiSaMo: 不能理解你总是把我说的任何话语都跟TWICE或粉丝做连 06/20 20:32
46F:→ boboMiSaMo: 结的用意是?古语说的真好,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啊。 06/20 20:32
47F:→ vincent1985: 交由小组长 他认定是不是 我们都可以提出证据申诉 06/20 20:59
48F:→ vincent1985: 你是什麽状况? 板友都很清楚 我也不再多说 06/20 21:00
49F:推 boboSana: 某团最早是版上的人用来说BP是某神团 我拿来借用这样.. 06/23 16:53
※ 编辑: vincent1985 (223.141.148.116 台湾), 07/11/2020 13: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