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77814 (阿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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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V.O.S与原经纪公司解约 或无法使用原组合名
时间Fri Jul 10 20:12:33 2009
V.O.S与原经纪公司解约 或无法使用原组合名
http://ent.sina.com.cn/y/2009-07-10/16112605630.shtml
新浪娱乐讯 北京时间7月10日下午消息,据韩国媒体报道,不久前与原经纪公司解
约,与新的经纪公司签约的韩国组合V.O.S因爲与原经纪公司的矛盾,今後有可能将无法
继续以V.O.S的名义进行活动。
V.O.S原本计划在7月与原经纪公司续约,不过後来因爲有别的经纪公司提出了更高的
价钱而放弃了与原经纪公司续约,而是转投到了这家出价更高的新的公司。
不过V.O.S这一名称的使用权和商标权都归明星帝国所有,因此今後如果继续以这一
名字活动,就会有可能找招到明星帝国的起诉。虽然V.O.S新的经纪公司曾向明星帝国发
去邮件,请求明星帝国转让V.O.S这一名称的使用权,不过对於V.O.S在续约突然临时变卦
的举动深感失望的明星帝国已经确定将不转让这一名字的使用权。
明星帝国公司负责人关於名称的使用权表示,V.O.S成员在放弃续约时明确表示了即
使不能再使用组合名称也无所谓,因此将不会回应他们新的经纪公司要求转让组合名称使
用权的要求。林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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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如此还是很可惜,希望保持原名
但是如果真的不行,三个人只要都在一起,发生什麽事情都能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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