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MWSTW (TOTGEWEIHTEN)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国民义务
时间Sun Mar 23 23:14:21 2003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铭言:
: ※ 引述《TMWSTW (TOTGEWEIHTEN)》之铭言:
: : 我想要弄清楚,您所谈的「守法义务」是法律义务还是道德义务
: : ?当然我会希望进一步了解您看法的论据(法律论据或是道德论
: : 据)。我觉得这是讨论这个问题必须先弄清楚的。能否请你说明
: : 一下。
: 道德义务
: 我这样子说好了,国家和社会,教育我们「守法是一种义务」
: 但是,进一步的验证这个论述,却会发现
: 「没有任何道德上的理由要求我们要遵守法律」
: 在大部分的情况下,法律是不违背道德义务的情况。
: 但是,这并不等於,违背法律,就是违反道德义务。
: 简单说明
之前回的不太好,重回一次。
全称否定的论述算是比较弱的,因为非常难以证明,所以
要是我,我只会说我在各种关於道德义务的说法中,找不
到一个可以用以支持遵守法律的理由。而不会下这麽强的
断语。
老实说,法理学家很少提出对於道德义务的看法,顶多是
提出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异同和关系,而很少去说道德
义务中要不要求守法。我不太清楚研究法理学怎麽知道有
没有守法的道德义务的。
就我的认识来说,道德论述的多样性实在超乎我的想像,
我实在不敢太快就下定论。
在此随便搞出两种守法道德义务的可能说法(只是附带一
提,正文是上面两段…)
这或许是目前一般人的想法,人要减少他人的苦难,维护
社会秩序整体而言有助於减少苦难,守法是维护社会秩序
的好方法,人应该守法。(注意这里是单纯就建立秩序来
谈,当然建立起的秩序也是有邪恶的可能性的,但是那可
能是另一个问题)这只是一种说法而已。
Radbruch提到正义的内容有三个观点:平等、合目的性、
法安定性。此时他谈的不只是法律的观念,也是道德的观
念,而在此观念之下,存在法安定性这点,理由简单说就
是不存在法安定性,平等和合目的性无法体现,而至少因
此导出至少法官在某程度上有守法的义务。这或许也可以
当成一种「守法的道德义务」的主张。而虽然这种主张在
法概念上被批评,但法概念上的批评并没有降低道德论证
上的效力。
你是可以就这两种说法加以回应,不过我对伦理学一窍不
通,不会有什麽深入的回应就是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4.136
1F:→ hsuans:附带一提,我非常喜欢您的名片档 推 61.64.216.120 03/24
2F:→ TMWSTW:现在看这篇才发现问题多的吓死人… 推140.112.214.136 03/25
3F:→ TMWSTW:这篇几乎证明我研究所考不上了… 推140.112.214.136 03/25
4F:→ TMWSTW:先去念书…以後再慢慢检讨… 推140.112.214.136 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