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fu35 (广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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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法学教育改革 法律专业学院 96年实施
时间Sat Nov 19 00:05:42 2005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3014588.shtml
法学教育改革 法律专业学院 96年实施
记者张幼芳/台北报导
全国法学教育改革会议昨天提出改革白皮书,初步决议推动设立「法
律专业学院」,预计最快96学年度实施。
会中并建议,法学素养须长期教育,目前修满20学分即可参加律师考
试的规定应即废止。
各大专校院法律相关系所、地方法院、教育部、考选部等代表昨天齐
聚一堂,讨论台大所提「法学教育改革白皮书」。
由於日本去年已引进美国law school(法律专业学院),韩国也将在
2008年全面将法学教育改为美式law school,与会人士都认为国内法律
教育应改进,但对国内是否应采单轨(废除传统大学法律系,或成为法
律预科,学生再经法律专业学院训练,才能参加司法官考试)或采双轨
(保留现有体制,让法律专业学院招收非法律系毕业生,两者毕业都可
参加司法官考试)仍有不同看法。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院长罗昌发认为,单轨可具体提升法律教育素质,
大学生社会经验有限,接受的也是通才教育,并非培养专业律师,毕业
或者只修20个法律学分即可考国家证照,考试导向结果,常让取得律师
执照的人,对其他领域一无所知。
但自认是「B段班」学校的法律系主任则批评,法律教育不一定要菁
英主义,一些技职体系的法律科系鼓励学生就业,去考法官助理、保险
经纪人、书记官、录事庭务员等,也不一定非考律师、司法官不可。「
单轨制」要求学生念完法律专业学院,才能考国家证照,维持素质的作
法,让他颇不以为然。
经讨论结果,因考虑到实施单轨对现有体制造成的冲击及修法问题,
与会者多数倾向双轨甚至多轨作法,保留培养法律人才弹性。
至於三年制的「法律专业学院」名额,会中认为因教育资源及人才需
求有限,应有总量管制,并建立评监认证制度及退场机制。针对学位名
称,有人认为授与美国称之的J.D.(法务博士)恐造成混淆,建议以「
专业法律学位」称之。
会中还提到,法律专业学院对法学教育品质严格要求,考试主管机关
应对毕业生提高律师录取率至七成以上,但考选部有意见。目前每年法
律系毕业生约三、四千人,报考国家考试约六千多人,通过证照的六百
多人,录取率约百分之八。
教育部高教司司长陈德华昨天对双轨表示乐观其成,但因事涉考试院
、司法院,全案下周将送总统府人权谘询委员会讨论整合,才能提出具
体方案交付相关单位实施。
【2005/11/18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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