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raculouss (轻飘飘飞上天)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继承与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时间Fri Feb 20 20:06:00 2009
请问版上的高手,
假设AB两人是夫妻,育有甲乙二子。A死亡时,A之遗产分配究系:
1.B先依1030-1分一半,另外一半依1138条1款由B甲乙平均分配。
2.B甲乙平均分配(1138条1款,1144条)
我的想法是死亡亦为剩余财产之发生原因,故应以前述1为是。但有时
看到补习班解答与我相左,又有时相同。不知是我读书哪里有遗漏吗?
以上,
祝 顺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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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238.183
1F:推 wjck00383:1.是采行共同财产制 2.是采取法定财产制或分别财产制 02/20 22:05
2F:→ wjck00383:1030-1也不是分一半喔 02/20 22:05
3F:推 Eventis:应该说如果采法定财产制题意要回答1这类的答案时, 02/21 01:53
4F:→ Eventis:会提示夫妻的婚前婚後财产,或另加入无偿所得或继承所得, 02/21 01:53
5F:→ Eventis:这样才知道怎麽照1030-1去分配,不然考点就只剩应继分了. 02/21 01:54
6F:→ Eventis:参见陈棋炎等三位老师合着的亲属新论,关於剩余财产分配 02/21 02:30
7F:→ Eventis:其注释即提到法定财产制并不排除得除继承外亦得行使之. 02/21 02:31
8F:→ Eventis:惟就其效力并未细论,仅提出立法可参考德国民法例, 02/21 02:33
9F:→ Eventis:於应继分外另加1/4之立法方式之建议. 02/21 02:33
10F:→ miraculouss:谢谢W和E大,我想我知道如何答题了。 02/21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