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g (stup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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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关於房屋所有权
时间Wed Feb 25 17:37:24 2009
各位好
事情是这样的
三年前由我的父母出资在台北县的新屋缴交头期款
以我哥哥的名义去贷款
所以房屋的所有人是我哥哥
但是目前父母希望我也可以帮忙和哥哥一起负担
将来由我和哥哥平分房子的所有权
但是问题是房屋的所有人是我哥哥而我只是出钱
现在我想要写一份文件上面注明我拥有这房屋的一半
这样会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我希望在法律上承认我拥有一半
那我应该如何做比较好
应该要找律师还是有任何我跟哥哥签署的合约都有效?
如果只要签署的合约有效
合约里面应该放入怎样的内容?
我下个月就要开始帮忙缴贷款了
请大家帮帮我
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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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9.77.11
1F:→ Akhenaten:一定要在地政事务所登记所有权土地登记簿册上没登记你的 02/25 20:01
2F:→ Akhenaten:名字那再签一万份合约都是没用的 02/25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