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taakkoo (TTAAKKOO)
看板LAW
标题[请益] 交通事故已於警局合解,对方却还打来骚扰
时间Sat Feb 28 23:01:35 2009
小弟於昨日发生交通事故,在警局做过笔录後,双方以和解做结。
在警局已签署了A车(我的车)自行维修,B车(对方的车)自行维修後,双方压指印确定。
(我的车比较严重,他的车小擦伤,不过乘客均平安。)
但对方是某客运公司,在警局时,对方公司的处理人员(非驾驶)就一直要我签某张纸。
警察先生说不用签那个,在警局签和解即可。
警察还说签和解就可以避免事後双方纠缠不清。
後来出警局後,公司处理人员还是拿着那张纸要我签,我不理他就走了。
今天早上他又打电话要我签,还说不然可以告我肇事逃逸(警察明明是我联络的...)
後来我不理他,他还打了四通,真的很烦人,明明都已经在警局签好合解了
他还一直纠缠不清,请问有没有什麽明确的法条可以拒绝被他这样的骚扰?
对方是大公司,应该都有专业的律师顾问,说真的真的很头痛......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121.236.194
※ 编辑: ttaakkoo 来自: 203.121.236.194 (02/28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