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o (亲爱的 别放弃我好吗)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因GOGOBOX被告违反智慧财产权
时间Mon Mar 2 16:04:29 2009
去年因使用GOGOBOX分享有着作权的影片
隔没多久即被邀请至警局喝咖啡
提告对象为海X电影
今年年初也与公司权力人代表至板检开过侦查庭
於上各礼拜第二次移送士林地检署开侦查庭
有幸的是 检察官念我是初犯也并非恶意复制散播
当场希望提告对象与我和解并降低和解金额
对方初步开出的和解金额为八万(因之前也抓过同校的学姐 也是以这金额和解)
检察官在知道我是学生身份与家中经济问题後
询问对方是否可以一~两万和解
但对方说最低额是四万 而且需回公司与主管报备後才能确认
3/5(四)应该是最後一次开侦查庭 也将有结果的时候
原本与提告对象约今天(一)至公司与主管商谈和解内容
但却临时说主管有事可能要改时间
想请问
[问题一]
若在开庭前无法达成和解状况
依类似范例 检察官是否有机会处以缓起诉
[问题二]
若被处以缓起诉 对方可否再提上诉?
对方一直说若给检察官判 那之後就是走民事赔偿 赔偿金额为160万
[问题三]
最後会成为民事 刑事两头烧吗?
依目前对方开出的价码 实在难以负担
本身家中经济又已经是问题 现在有的兼职打工也难予以偿还
分期付款 对方也要头款就先支付1-2万
这件棘手的案件 实在不知如何处理
若有相关经验的乡民 再烦请给予意见 大为感恩
※ 编辑: lino 来自: 163.13.127.209 (03/02 16:14)
1F:推 asgardself:和解比较好...建议你去法扶找律师帮你谈 03/05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