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okla (( ̄ー ̄)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有关於"依职权宣告假执行"
时间Tue Mar 3 20:22:15 2009
之前因为票据的支付命令被异议而转诉讼程序
嗣後因被告未出庭声请一造辩论判决...现在已取得胜诉判决
只是收到判决主文上有写到"本判决得假执行"
还有"本件系适用简易诉讼程序所为被告败诉之判决, 爰依职权宣告假执行"
有些地方不太了解
想请教
有关於这个法院职权宣告的假执行
债权人可以就这个判决文做哪些动作
依判决文去国税局查调债务人财产资料?
这是必须的程序吗?
是这样才能决定在进行强制执行的时候要拍卖哪些财产吗?
且债务人是公司的话是除了依判决查调公司财产外
也可以查调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的财产资料吗?
另外判决文上写到"得假执行"又写到"法院宣告假执行"
那到底本案是"假执行"了没??
又债权人有需要提存担保金才能够进行假执行吗?金额是多少?
还是判决文上没有写到的话是不是就不需要提担保呢?
最後应该要准备怎样的书状呢?
就一般声请强制执行的书状吗?...恳请指教
还请有相关债款处理实务的人士协助回答
拿到判决後...看了看还是不太懂接下来要怎麽作比较好
非常希望有熟悉相关程序的人协助指教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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