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gguesttt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成年无行为能力人白吃白喝的民事关系?
时间Sat Mar 14 01:28:15 2009
抱歉我的用语可能不精确...
但还是请海涵...
我的意思是,以前蒙懂读过王泽监的民总,书中好像有个例题。我改写一下情节。
如果有一名精神上偶有严重障碍,因而被宣告禁治产者(现在名称已变,但先不管)
,因为「看起来」是正常人,所以当他有一天躲过家人的监护,从家里偷溜出来,
在某家快餐店点餐,老板通常没有多问,依照默示意思表示一样,送餐给他。
可是这名客人吃完後没钱付帐。其家人当然也不太想认帐。
好像依照王泽监的说法,为了保护禁治产者,因此老板与无行为能力的客人之间,
消费的法律关系根本不成立。换言之老板无权请求当事人支付餐费。
我印象中比较深刻的是,王泽监书中的意思好像老板连向禁治产者家人索赔
的请求权都没有?
请问老板只能自认倒楣吗?老板在民法上有哪些合法的索赔基础呢?
感谢高人们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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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95.110
1F:推 chihchien:没有不用负啊 书上还是写得主张179和187I 再看一下吧 03/14 01:44
2F:→ ggguesttt:感谢您..我再去图书馆查一下 因书不在手边.. 03/14 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