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ecan (最爱鱼蛋)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买卖合约及经公证之赠与
时间Mon Mar 16 21:32:31 2009
这是最近家中发生的事,希望法律前辈们代为解答,感谢!
甲与乙签订买卖合约,买卖标的物为农地
之後,甲死亡前又经丁律师代为公证,将所有登记甲名下土地赠与给丙,
但赠与物未办理所有权登记
请问:乙的买卖合约农地,是否会被丙以甲已经赠与之名,而无法取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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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18.109.208
1F:推 wjck00383:乙向甲的继承人请求履行买卖契约。未果,则债务不履行, 03/16 21:43
2F:→ wjck00383:请求损害赔偿。 03/16 21:43
3F:推 Eventis:因为是无偿行为,我在想有没有可能乾脆用民法244I直接撤销? 03/16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