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863989 (亲切先生)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在美国开车被开罚单
时间Thu Mar 19 13:05:17 2009
事情是这样的,
本人是一位学生,因发表paper到美国参加conference,
顺道去New Jersey拜访朋友,
过程中有开朋友的车,但因不熟交通规则而违规,
被警察开罚单.
问题来了,
开完罚单後我就回国,但那边是说要上法庭去做defense,
我朋友便帮我出庭,但庭上不愿跟他谈,一定要我出席,
讲到最後,说我不能出庭没关系,
只要我填妥一份Plea By Mail的表格寄回即可
但是表格的第二部分有说明:
I give up my right to have an attorney,
to apply for a public defender,
and remain silent.
这样是不是代表说我放弃我该有的权利,
他们可以决定要我怎麽样?
请问我该怎麽处里这样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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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4.23.97
1F:推 tako912:虽然有修英美法 但是行政处罚的完全不懂... 03/19 15:58
2F:→ tako912:我英文很破 不过似乎是说你放弃你的防御权 03/19 15:59
3F:→ tako912:我觉得你可以试试看写份委任状 请你朋友代理你为诉讼行为 03/19 16:01
4F:推 depravity:除非他朋友恰巧是律师不然她无法如此做 03/20 02:26
5F:推 mchen2:你是不是没缴罚单? 不然一般不需要上法庭 03/20 02:58
6F:推 lovedls:这不是刑事诉讼程序 不一定要由律师代理吧 03/20 10:20
7F:→ uL512W:"我放弃雇请律师及公设辩护人的权利,并保持缄默" 03/20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