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iro (野 子)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孙弑祖母而侵占其物的问题
时间Sat Mar 21 16:09:05 2009
题目:甲从小父母双亡,由祖母乙单独扶养,在一次争吵中,甲愤而杀了乙,并在乙死後
取走乙之金戒。
问题:关於甲取走乙金戒的问题,若认为该金戒自乙死亡开始之时起系入於继承人,
故甲系侵占「脱离继承权人持有之物」,但是甲本身就是乙的继承权人,则
甲是否该当刑法第337条侵占脱离物之罪呢?
P.S 不知道这个问题是不是我想得太复杂了@ @
但是我觉得如果不构成却又不太合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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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7.222.118
1F:推 chihchien:民法1145I(1) 03/21 16:22
2F:→ Kozuki:血手者不得为继承人 03/22 09:35
3F:→ frankmen123:无强盗 窃盗 侵占 主观要件 不该当侵占 03/22 21:06
4F:→ frankmen123:甲以为桌上的乙之饮料系甲的 进而将其喝光 侵占?合理? 03/22 21:11
5F:→ Kozuki:要看甲杀人时主观有无不法所有之意图 03/22 21:23
6F:→ Kozuki:打错了,取财物时...... 03/22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