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itinger (韦亭儿)
看板LAW
标题[请益] 陆籍配偶的居留问题
时间Sat Mar 21 22:26:01 2009
我家有位房客是陆籍新娘
因为先生外遇,把她从家里赶出来在外面自立更生,期间都有合法居留权。
因为来台湾已经快要满八年了,到明年就可以顺利取得中华民国国籍。
不过他们目前并未离婚,名义上还是夫妻
孰料她先生为了想尽办法跟她离婚,到移民署去报她是失踪人口
这点真的很扯,因为她先生工作的地方跟她工作的地方在同一条街上,步行不到五分钟
後来移民署的人循线到她工作的地方找她,告知她居留证已到期,请她於4.11前离开台湾
我想请问一下
1.他们目前并未离婚,况且也无法构成判决离婚的要件
2.在一般情况下,先生可以为了自己的私慾恶意不帮外籍配偶办理居留手续吗?
3.如果想要帮她,可以直接到地方法院控告她先生吗?还是要先请社福团体协助?
移民署会有可以谘询的管道吗?
谢谢各位板友。
PS:当事人非常年轻,不超过30岁,长得很甜,而且没有小孩
因为实在太可怜了,连分局的员警都很同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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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知识分子是有能力面向公众并代表公众来具体地表明某种讯息、观点、态度、哲
学或意见的个人。而且这个角色也有尖锐的一面,在扮演这个角色时,必须意识到其处境
就是公开提出令人尴尬的问题,对抗而不是产生正统与教条、不能轻易被政府或集团收编
,其存在的理由就是代表所有那些惯常被遗忘或弃置不顾的人物和议题。
──Edward W. Said‧《知识分子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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