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tors55 (chin chin)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政府规定开设幼稚园需有修过教程资格相关问题
时间Mon Mar 23 18:33:59 2009
帮别人问的
我直接把她msn上的对话复制过来
以下
==============================msn对话分隔线====================================
学姊
我这边有一个可以赚一笔零用钱的方案@@
这样说虽然有点奇怪
不过可以看看啦
就是我同学家开幼稚园
可是她们家都没有人有修教程
现在政府有要求
所以我同学家想要租借一年修过教程且毕业的字号
为期一年一万二 但是证书不用放在那
就是单纯用字号
==================================msn结束=====================================
对话中的学姐是修毕教程且实习完毕的教育大学毕业生
即将取得教师执照(3/29考)
想请问由这msn中所说这疑似偷吃步的方法会不会有法律上的问题
或是有什麽风险呢
请教版上朋友们指教
谢谢
--
╭╮ ╭╮ ╭╮ ╭╮ ╭╮
/△\ /△\ /△\ /△\ /△\ ● 一次也可以算炮友?
║ ╴ ║║ ╴ ║║ ╴ ║║ ╴ ║║ ╴ ║ ● 偶没有射......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7.139.188
1F:→ Kozuki:这...用常理想就知道不行 03/23 19:29
2F:→ motors55:果然吗...谢谢指教! 03/23 20:33
3F:推 joehwu:买执照 各行各业都有这行为啊~ 03/27 18:26
4F:→ joehwu:不过虽然很多人在做 仍然是违法的就是 03/27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