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Faithful ( 叛徒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这样的公司
时间Wed Mar 25 00:42:39 2009
我昨天在part-time版发了一篇[黑名]文 (part-time版 17700)
内容大概是我之前公司的恶行恶状
我不能完全否认我还想拿回他们欠我的薪水 毕竟工作都是为了钱
其实我跟我同事们早就已经做好他们不会还钱的最差打算了
但在pt版还是有很多乡民希望我能到相关机构提出告诉之类的
他们第一次在pt版徵人的时候 我跟我同事去嘘 当我们提到他们无法辩解的事情时
他们马上就删文
後来我昨天就发了一篇落落长的文章 指出他们恶劣的事项
没想到该公司主管马上改昵称说"臭乞丐,准备收传票吧"
我原本没有打算诉诸法律 只觉得不要再有乡民受害去那边工作就好
该公司这种恶行 不仅不认错 还讲那种话
我在发文的时候 也特别注意不指出人名 也阐述事实 完全没有人身攻击字眼
又我说明的点皆属事实 而且也有同事可以作证
希望有空的人能去帮我看看我的文章 看当中我是否有任何触法的点
若非必要 其实我很讨厌麻烦的事情
也想请懂这类法律的人 可以给我建议 看是要回击 还是怎样?
感激 若触犯版规请版主告知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5.7.209
1F:推 HAHAOGC:主张你的po文与公众利益有关(怕有乡民受害) 03/25 00:51
2F:→ HAHAOGC:且你有所本 03/25 00:52
3F:→ HAHAOGC:搞不好你最後还能告他诬告 03/25 00:52
4F:推 tako912:对於对方提告的部分同楼上意见 向法官主张真实善意原则 03/25 21:10
5F:→ tako912:另外对於加班的部分 劳基法规定 连同正常工作时间 一日不 03/25 21:11
6F:→ tako912:得超过12小时 且延长工作时间一个月不得超过46小时 03/25 21:13
7F:→ tako912:还有苛扣的加班费薪资等 这些都可以去劳工局投诉 03/25 21:16
8F:→ UnFaithful:多谢两位提醒 我会与我同事在近期就收集好必要资讯 03/26 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