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ffp (喜欢)
看板LAW
标题[问题](已爬文)住户装璜规约的合法性
时间Thu Mar 26 12:58:08 2009
事实经过:
亲戚正在装修房子,同栋大楼有一位吃饱没事干专门找人麻烦的邻居,
该邻居是大楼管委会的委员之一,但不是现任主委。
/p.s.因为是地主户分到不少房子,同一家人也是管理委员之一。/
这位邻居在施工期间屡次要求进入亲戚的房子内巡视,其实就是“找麻烦”!
让屋主和施工厂商都不胜其扰。而凭藉的就是"社区自订"的
住户装璜规约中的其一条文:管理中心得以进入巡视,住户不得拒绝。
问题是这位住户非常不理性,根本就是找麻烦。
问题:
1.管理中心的意思是什麽?主委?所有管理委员?管理组长或称总干事?还是谁?
2.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合法的吗?以前念书有读过法律地位,
意思就是家有家规但不能违背国有国法。
例如宪法是最高等的法律,地方法违背者无效。〈书念不好有误请指教〉
我另外的亲戚说:这是私人领域耶,总统都不能随便进入你家了,
警察也要有搜索票才能进去,一个社区的管理委员算什麽?毕竟有隐私权,
要是进去你家将来发生窃盗杀人强奸等案件〈只是打比喻〉,
他愿不愿意无条件接受讯问和认罪?
因为我看到像是管委会迳自锁车是违反刑法第304条之强制罪
〈纯搜寻网路文章,有误也请指教〉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186&fno=799
当然我亲戚不想和管委会硬干,但我认为遇上不合理的人,
基本的权利地位要先扞卫。
可以不要让不要再让别人随便进入私人住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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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文章略长,但我已尽量把版面排好,希望懂法律的大大热心帮我解释,
不然真的只能让无聊的坏人在那边猖狂,好人没保障没地位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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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80.193
1F:推 lovedls:没看到所有规约 但规约应该是没有违法 03/27 02:50
2F:→ lovedls:只不过对於管理中心得以进入巡视,住户不得拒绝这条 依目的 03/27 02:52
3F:→ lovedls:论解释 应该只限於管理中心为了公寓大厦之管理维护和有影 03/27 02:54
4F:→ lovedls:响其他住户之权利或生活品质的情况下才有权利可以要求进入 03/27 02:54
5F:→ lovedls:巡视 不然应该还是可以拒绝 如果硬闯 那就违反侵入住居罪 03/27 02:55
6F:→ kevin5821:你可以拒绝啊,如果管委会不服,也仅能请主管机关介入 03/27 09:29
7F:→ kevin5821:只要你不开门让他进去,他怎样也不能擅自进入 03/27 09:30
8F:→ fffp:请问l大如果该人都依仗管理委员的身分藉由检查的理由干扰施工 03/27 23:33
9F:→ fffp:又都提这条文当护身符每两三天就要求进入一次甚至想拍照,这样 03/27 23:34
10F:→ fffp:真的让人很没隐私,所以请问所谓"管理中心"指的是谁? 03/27 23:35
11F:→ fffp:难道所有管理委员1 号到12号天天都可以进到私宅打探吗? 03/27 23:37
12F:→ fffp:社区自订这样的装潢规约有没有违反什麽法或是侵犯人权之类的? 03/27 23:38
13F:→ fffp:因为社区管委之一好像也有法律系教授或律师,所以不懂法的实在 03/27 23:39
14F:→ fffp:不敢乱提法>_<想请问该如何处理? 03/27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