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rny (虾米丁)
看板LAW
标题[请益] 关於伪造文书
时间Fri Mar 27 15:05:25 2009
看图说故事。
http://photo.xuite.net/earny.ting/1723825/14.jpg
主要是该住户要对前几任的社区委员提告,并且委托我
(社区本届的主任委员),为共同告诉人。
而在这份委托书上,在受任人的部份,该住户已经签上了
我的名字,并且加注主委二字。并且请社区经理转托给我
签核,但我在收件後,发现该住户已经签了我的名字了。
请问这应该已经触犯了「伪造文书」了吧?除了如此!
我有其必要性一定要担任他的共同告诉人吗?
如拒绝,会有什麽麻烦?
以上,谢谢!
补充,刚刚google了一下,如果是私文的话,约是5年以下的刑期。
那通常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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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米丁的伪情色相薄(误)
http://photo.xuite.net/earny.ting
努力学拍照 v(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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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8.67.249
※ 编辑: earny 来自: 140.128.67.249 (03/27 15:13)
1F:推 smilemiz:照你所叙述来看,比较像伪造署押。另无必要为共同告诉人 03/27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