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kyo706 (娃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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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一个赔偿问题
时间Fri Sep 5 11:39:55 2014
事由是我们是零售通路服务业
客人闲逛将私人包包摆放在展示架的商品上
商品有外盒但有将其中一样拿出来展示
但客人将包包拿起时不慎触碰到展示品造成商品摔落破碎
客人竟然先瞎扯说明明放包包处没有商品
之後又归咎於我们没有做防护措施
最後因现场主管无法及时赶来
加上怕「强硬」态度得罪客人造成服务客诉
客人就这样洋洋洒洒离去
而商品的赔偿就由公司自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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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的是客人真的可以不赔偿此过失吗?
敝公司装有摄像镜头可以明确分辨商品摔落破碎完全是客人之责
但客人辩论的点说我们没有防护措施是否可以成立?
这次客人都离去了只好员工大家吃下这闷亏
想请教的是以後遇到这种状况实际处理的情况该怎麽做才好?
恳请法律高手指点一下
P.S客人是台湾人,不是陆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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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ery1120: 事故当时请对方留下姓名住址~待责任厘清後求偿罗 09/05 12:11
2F:→ mrkyo706: 若客人坚持不是自已的错不愿意留下联络方式呢?? 09/05 20:03
3F:→ niceshotse: 就看公司要不要提诉讼了... 09/05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