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eve1985 (职业小小鲁)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法律人的逻辑无法理解
时间Wed May 17 10:42:57 2023
我太太去年因自身罹患性病
开始四处宣扬我传染性病给她
於是我提出了妨害名誉告诉并检附性病采检报告阴性证明
最近收到不起诉书以及再议被驳回
地检与高检署检察官皆认为
因她罹患性病为事实,故认为我传染性病给她为合理推论
其言论应受言论自由保障
嗯,所以我就问
我没性病,那性病哪来的?
不用向我求证,便开始四处散布消息,也不算未经合理查证
检察官:不必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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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leve1985 (150.116.214.151 台湾), 05/17/2023 10:44:29
1F:→ sisyphuszhan: 估且先假定你说的都是事实,有时候法律人的理由都不 05/17 10:49
2F:→ sisyphuszhan: 是重点,重点是不想起诉 05/17 10:49
3F:推 leptoneta: 讲难听一点 後来的阴性证明不能证明当时没有性病 05/17 10:50
采检抗体可以证明一年内无感染状况
4F:→ sisyphuszhan: ptt一堆可怕千万倍的妨害名誉都没起诉了... 05/17 10:51
※ 编辑: cleve1985 (150.116.214.151 台湾), 05/17/2023 10:56:04
5F:→ sisyphuszhan: 印向中妨害名誉的实务趋势就是倾向刑事除罪化 05/17 11:01
6F:→ oresta: 不是所有性病留有抗体,Syphillis, AIDS外还有吗? 05/17 11:25
7F:→ sisyphuszhan: 而且被告是女性,司法实务上对女性是有比较偏颇、宽 05/17 11:33
8F:→ sisyphuszhan: 容,个人感觉 05/17 11:33
9F:→ sisyphuszhan: 我是不知道你有没有委任律师把所有细节跟检方交代清 05/17 11:50
10F:→ sisyphuszhan: 楚,一般没有委任律师的情况下,民众自己若也没交代 05/17 11:50
11F:→ sisyphuszhan: 清楚,检察官很容易忽略很多关键细节,而且就算民众 05/17 11:50
12F:→ sisyphuszhan: 有交代(但没委任律师),很多司法官自尊心很强,不 05/17 11:50
13F:→ sisyphuszhan: 见得会把民众自行交代的当一回事 05/17 11:50
14F:→ KHlawtel: 所以你也可以反击,贴出自己的报告,告诉全世界 05/17 11:52
15F:→ sisyphuszhan: 有些冤案受害者就是这麽做啊 05/17 11:55
16F:推 maniaque: 那你现在可以大方拿证明出来公告周知啊~~~~ 05/17 13:45
17F:→ maniaque: 让社会跟亲朋好友去帮你公审不就得了..... 05/17 13:45
18F:→ maniaque: 你觉得这招的杀伤力,会比你到法院告她来的差吗??? 05/17 13:46
19F:→ maniaque: 直接把你的检验证明影印个几百几千张,到处发送,你是清白 05/17 13:47
20F:→ maniaque: 的,不就得了? 05/17 13:47
21F:→ maniaque: 对不? 你直接在报告影本旁边写上 05/17 13:49
22F:→ maniaque: 有关本人妻子XXX宣称其所感染之性病为本人所导致,以下为 05/17 13:50
23F:→ maniaque: 本人之性病检验报告. 05/17 13:51
24F:→ maniaque: 你觉得报告上面的 negative ,对她的杀伤力多大呢??? 05/17 13:51
25F:→ iscu: 我觉得重点应该是你没请律师~然後你本身对法律也不熟 05/17 14:27
26F:→ iscu: 对检察官来说,如果你的证据无法支持你的主张,那麽就是不起诉 05/17 14:28
27F:→ iscu: 检察官也不会去教你证据该如何准备 05/17 14:28
28F:→ iscu: 如果你有请律师帮忙,那麽至少可以知道证据该补全哪方面~ 05/17 14:29
29F:→ iscu: 当然也不是请律师就一定赢,有时候律师明知你会输还是会接案 05/17 14:30
30F:推 iiifff: 建议你告民事,刑事没起诉就不公开,告民事的话无论输赢 05/17 14:40
31F:→ iiifff: 判决都会公开,可以让全台湾都知道你老婆自己得性病 05/17 14:40
32F:推 HSUS: 同25楼的看法 05/17 15:33
33F:推 debaucher: 昵称正确 05/17 15:34
34F:→ cleve1985: 我有提出性病与公共利益无关,但没被采纳 05/18 00:47
35F:→ KKyosuke: 主张的点不对啊 05/18 03:10
36F:→ KKyosuke: 如果你打的是她宣扬你得性病 那大概就过了 05/18 03:11
37F:→ KKyosuke: 不过正如上面所说 刑事案件一般来说要证明被告有罪所需 05/18 03:12
38F:→ KKyosuke: 要的证明力度要比较确定 所谓罪疑惟轻 如果不能确定对 05/18 03:12
39F:→ KKyosuke: 方真的有罪就不能成立 但告民事还是有可能赢 05/18 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