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作者winogu (win)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告对方侵占遗产後不起诉
时间Mon May 22 17:11:44 2023
如题
我叔叔在我奶奶过世後,没经过继承人的同意
就去银行领走六百万元
但告对方侵占、伪造文书均不起诉
不起诉处份书上写
民法第550条,委任契约,因当事人一方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而消灭
但契约另有订定或因委任事务之性质不能消灭者,不在此限
人之权利义务因死亡而开始继承,由继承人承受,关於遗产之法律行为
自当由继承人为之,被继承人生前委任之代理人
依其反面解释,倘属民法第550条但书所规定之委任关系
即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当然全部归於消灭此亦与民法第1148第1项但书规定
权利、义务专属於被继承人本身者,不在继承开始时遗产之继承范围相呼应
行为人原来有否受死後事务之委任,其委任关系是否因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
或仍存在,所代为处理行为有无逾越原授权范围或己滥用而侵害其他继承人
凡此关於民事法上委任关系存否及权限范围之界定或确认,与刑事法上
是否该当伪造文书罪构成要件之犯罪故意与主观认知之罪责评价,系属二事
大致原因是我奶奶生前有授权我叔叔处理他的财产
所以交付给他印章和存褶密码...
然後领出的钱有拿去办丧礼之类的
如果这样子不起诉,那是不是代表以後都可以不经过继承人同意
就可以私自领出财产,反正就说被继承人生前有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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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eptoneta: 口说无凭 证据呢 刑法是无罪推定 05/22 17:26
我知道,但光凭没有经过继承人就去领钱这部份
不构成伪造文书??
2F:推 stevenchiang: 一定有直接或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祖母有授权叔叔 05/22 17:32
3F:→ stevenchiang: (对检察官来说) 05/22 17:33
确定没有这种证据哦,如果有手写或录音,不起诉状里也会有写
而且生前授权这种东西,死後还有效吗??
4F:→ jesil: 过世後盖被继承人的章 不论有没有不法所有意图 05/22 17:35
5F:→ jesil: 成立伪造文书的案例还蛮多的 再议是可以拚看看 05/22 17:35
这一定会再议的,我觉得太夸张了
6F:推 windwater: 不然你奶奶生前时,其财产是交给谁处理?或是存摺,印 05/22 17:47
7F:→ windwater: 章,密码都自己保管? 05/22 17:47
8F:→ winogu: 我奶奶生前都是自己处理,但是过世前三个月是交给我叔叔 05/22 17:49
9F:→ windwater: 刑事就算不构成,还是可以依继承特留分相关规定,提起 05/22 17:49
10F:→ windwater: 民事给付诉讼;所以有提吗? 05/22 17:49
今天收到不起诉处份书,所以还没有去提
照这位检察官的逻辑,不就是天下大乱?都不用继承人同意就可以去领钱?
11F:→ winogu: 去处理 05/22 17:49
12F:→ windwater: 特留分请求权时效只有2件,建议民刑事并行 05/22 17:58
我是代位继承我父亲的部份,但我已经有确定过我奶奶没有留遗嘱
13F:推 iscu: 有找律师吗?是否你准备的证据有问题 05/22 18:01
我有请律师写诉状,律师还说这个案子不用委任,因为证据很明确
检察官一定会起诉的,结果................
14F:→ iscu: 你的说法与现行律法违背,显然是你的证据无法支持你的主张 05/22 18:03
15F:推 KHlawtel: 再议 05/22 19:17
16F:→ jasonmoon: 重点在於你叔叔领钱出来是处理丧事,你们再告什麽? 05/22 20:30
17F:→ winogu: 领600万出来处理丧事?然後也不告知? 05/22 20:46
18F:推 hide1213xj: 检察官叫你去告民事 确认委任契约不存在 05/22 21:06
19F:推 Nipperdey: 找律师提再议 05/23 07:36
20F:推 maniaque: 不觉得不起诉书上只有这麽简单写 05/23 10:31
21F:→ maniaque: 单单被告向检察官陈述的内容跟提交的资料,才应该是关键 05/23 10:32
22F:→ maniaque: 至於给检察官看的资料,是否有义务对其他继承人公开 05/23 10:34
23F:→ maniaque: 而且楼主也未交代[奶奶生前是谁在照顾],不是吗??? 05/23 10:35
奶奶生前是谁照顾这是重点吧,不是吧?
如果奶奶生前是我照顾,我可以去银行领钱的时候
写上,因为被继承人生前是我照顾,所以我可以领钱??
所以我可以代表其他继承人签名??
给检察官看的证据就很简单,就是我奶奶的银行存款往来明细
昨天有板友寄信给我,说检察官认为我奶奶生前委任我叔叔处理後事
死後这个委任仍然有效,问题就在这边,委任只是我叔叔口头上讲的
一来没有遗嘱,二来没有任何文件录音
所以我会去再议的
如果有人对不起诉书有兴趣的话,可以站内信我再寄给你
※ 编辑: winogu (180.217.7.20 台湾), 05/23/2023 11:07:42
24F:推 leptoneta: 被告本来就不用证明自己无罪好吗 05/23 11:12
25F:推 jasonyeh: 「奶奶生前是谁照顾的」我觉得是重点耶,通常是谁照顾 05/23 13:24
26F:→ jasonyeh: 的,长辈就会把许多身後事交代给那个人啊,所以叔叔如 05/23 13:24
27F:→ jasonyeh: 果拿这个抗辩其实是很合理的 05/23 13:24
28F:→ jasonmoon: 侵占是易持有为所有,即使生前委任,也不代表这笔钱可 05/23 13:51
29F:→ jasonmoon: 以进自己户头使用,你应该主张处理完丧事後侵占该笔遗 05/23 13:51
30F:→ jasonmoon: 产 05/23 13:51
31F:→ maniaque: 尤其是若被楼主提告的当事人有据实交代资金领出後的去向 05/23 14:26
32F:→ maniaque: 资金证明等等,是属於委托人生前所交代的事项的话 05/23 14:27
33F:→ maniaque: 不起诉有什麽问题? 楼主汲汲於被继承人的财产,只是演活 05/23 14:28
34F:→ maniaque: 了板上来求助,兄弟生前不照顾长辈死後猛争产的最佳案例? 05/23 14:29
35F:→ winogu: 楼上会通灵,知道我没有照顾长辈??这不知算不算人身攻击? 05/23 14:37
36F:→ winogu: 对啦,反正我只要说被继承人生前有委托,就可以去领钱了 05/23 14:37
37F:→ sindyevil: 除了丧礼外,对方有交代六百万的用途吗? 05/23 14:43
38F:→ maniaque: 真有趣,这麽失态,有意义吗? 05/23 15:37
你也很有趣,在无凭无据的状况下
凭空想像就有意义?
今天这个版是法律讨论板,不是私生活讨论板
39F:推 Miaokem: 比较好奇楼主刑事诉状怎麽写 05/24 11:21
我的状况跟台湾高等检察署在网页上说的案例一样
https://www.tph.moj.gov.tw/4421/4475/632364/814682/post
※ 编辑: winogu (180.217.7.20 台湾), 05/24/2023 11:36:35
40F:→ a9301040: 建议找律师 05/24 20:42
41F:推 iiifff: 重点在金钱用途 05/28 21:19
42F:→ papaya36455: 同楼上 金钱用途也占一大因素 不一定要有录音或生前 06/05 01:15
43F:→ papaya36455: 契约 如果有其他证人 例如邻居 好友 主张你叔叔的确 06/05 01:15
44F:→ papaya36455: 是生前代理人 有一定程度的交办事项 并且无不法用途 06/05 01:15
45F:→ papaya36455: 那检方想必会从宽 06/05 01:15
46F:→ papaya36455: 再者 我觉得从你的叙述来看 让我觉得你的点应该是遗 06/05 01:15
47F:→ papaya36455: 产分配 而不是未经同意 06/05 01:15
48F:推 Michael4019: 检察官那段的意思是你如果想把钱要回来要去民事诉讼 06/12 01:12
49F:→ Michael4019: 请求给付金钱,理由看你要184还是179主张因委任契约 06/12 01:12
50F:→ Michael4019: 不存在什麽的。刑事上有没有成立的部分应该是写在处 06/12 01:12
51F:→ Michael4019: 分书的其他地方。还有不知道原po有没有跟你叔叔说过 06/12 01:12
52F:→ Michael4019: 那笔钱是遗产原则上不能乱动?搞不好他会不小心说那 06/12 01:12
53F:→ Michael4019: 笔钱是他的之类的 06/12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