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alamus (thalamus)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身为主管被告职场霸凌
时间Wed Oct 8 00:45:41 2025
我的工作类型为教育/早疗相关服务
起因是我的下属被家长投诉情绪化、凶小孩
甚至体罚学生。
我身为单位主管,因投诉内容对下属进行约谈(对方说他是因才施教,我无权对他的教学评论)
我也提醒他不该使用体罚的方式。
约谈後我有留下纪录并给他过目(他没签名)。
因为这两次约谈,下属向劳工局投诉我职场霸凌。我只知道上层有处理、找他谈话。
今天我则收到通知要去警局,因为对方告我。
我上网查了一下看到对方大概是要精神赔偿和书面道歉,因为我查到他没缴裁判费6500元,所以被裁定补缴。
然後我打去跟侦查佐约时间,对方虽然要我放心,但我还是很担心:(
请问提出什麽样的证据能帮助我获不起诉处份,谢谢大家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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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9.28.16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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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公司是死的吗 10/08 01:35
2F:推 bagaroach: 没缴裁判费是民事,如果另有刑事,除非有你没写到的「 10/08 18:15
3F:→ bagaroach: 隐情」,不然你也只需要提供你手上有的资料,包含投诉 10/08 18:15
4F:→ bagaroach: 、约谈纪录等等 10/08 18:15
5F:→ maniaque: 裁判费就是民事范畴,但有要警局,那他应该民刑分开告吧 10/08 20:09
6F:→ saltlake: 下属没有告公司,所以公司就当自己没事了? 10/09 12:47
7F:→ saltlake: 主动向公司反映请求帮助或补助了? 不喜欢公司处理方式? 10/09 12:48
8F:→ saltlake: 那就只能找别家了 10/09 12:48